【已废止】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08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4.4 循环周期

4.4.1 根据游泳池类型、用途、游泳负荷、池水容积、消毒剂种类、池水净化设备效率及运行时间等因素,池水循环净化周期应按表4.4.1的规定采用。
表4.4.1 游泳池池水循环净化周期
游泳池池水循环净化周期
续表4.4.1
游泳池池水循环净化周期
 
注:池水的循环次数可按每日使用时间与循环周期的比值确定。
4.4.2 多用途游泳池和多功能游泳池宜按最小水深确定池水循环周期。
4.4.3 同一游泳池有两种使用水深时,其深水区与浅水区应分别按本规程表4.4.1中相应水深规定的循环周期分别计算其循环次数。
条文说明
4.4.1 池水的循环周期是保证池水水质卫生的主要措施之一,它是决定循环水量的基本数据。循环周期与游泳池的使用性质、池水容积、水面面积、池水深度、游泳负荷、消毒方式、池水净化设备的运行方式、室内池还是室外池、池前有无强制冲洗、消毒措施、当地环境状况和卫生习惯等因素有关,设计时应综合考虑。
以往确定的池水循环周期,对于消毒剂残留物的腐败分解,过滤器超负荷工作造成效率下降,使池水水质达不到规定的标准,因而不能满足游泳池的使用要求这一因素重视不够,本条对池水的循环周期作了修改,提高了要求。但与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还有差距,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设计应采用表4.4.1中下限值的高标准要求。
4.4.3 两种使用池水水深是指同一游泳池为满足花样游泳或跳水需要而设计成的不同水深。由于不同的池水深度,其游泳负荷不同。浅水区一般游泳的人数较多,且初学游泳的人大都在该水域活动,池水容易被弄脏。为保证这个水域有更多的净化水供应,则池水的布水分配系统就要合理进行分区,不同水深的区域可以采用不同的循环周期和配置相应数量的给水口,这样就可以有效保证池内水质均匀。2006年世界卫生组织在《环境娱乐用水安全准则》中特别提出:有活动底板的游泳池,循环周期应根据泳池最浅深度进行计算,这在实际工程设计中应引起重视。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