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包装、运输及贮存
7.1 包装
7.1.1 内包装
7.1.1.1 装袋
夏季制服产品整叠后,装入塑料袋,每袋一套,塑料袋上应打透气孔,双层打透,袋口向后折叠用胶粘带匀封。
7.1.1.2 内包装标志
对于混号包装的服装,其内包装塑料袋的反面应标明“姓名(或代号)、号型”。
7.1.2 外包装
7.1.2.1 装箱
内包装对齐放入纸箱内,箱顶放入承制方“包装检验单”,“包装检验单”应包括“产品名称、号型、生产厂名、数量、检验员、检验日期”。
短袖夹克上衣:每箱内装同号产品40件。
夏长袖衬衣:每箱内装同号产品40件。
夏单裤:每箱内装同号产品50件。
7.1.2.2 封口及捆扎
封口及捆扎要求:
a)纸箱上下盖对接处应采用印有生产厂名的塑料基胶带纸封牢;
b)打包带捆扎成“#”字型,横竖互压,捆扎牢固,打包带捆扎不应遮挡号型标识,禁止使用再生打包带。
7.1.2.3 加固包装
加固包装应在纸箱外增包聚丙烯编织布一层,外观应平整、服帖。加固包装外应在明显位置标注产品名称、号型、生产厂名。
7.1.2.4 外包装标志
7.1.2.4.1 同号型包装的纸箱标志应按照图11所示的示例规定执行。纸箱两侧应注明“产品名称、数量、号型、质量、体积、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等内容。除“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外其他内容要求“:”对齐,左右对齐,其中“产品名称”为黑体160磅字,“数量、质量、体积、生产日期、号型”为宋体100磅字,“生产厂名”为黑体字并根据各单位名称字数选择合适的字号;两端应注明“军用品、产品名称、型号”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等内容,要求所有内容为黑体120磅字,左右对齐。“堆码层数极限”、“向上”和“怕湿”图示应符合GB/T 191规定,其中,“堆码层数极限”图示中“N”为12。
7.1.2.4.2 混号包装服装的纸箱,应在一个端面正中粘贴标明该箱中产品的号型和数量的标志,选择较大字号,打印黑色字体,文字清晰,粘贴牢固,样式见图12。
7.2 运输及贮存
7.2.1 包装件的运输工具应防潮、干燥、洁净、平整,无突出锐利物,严禁违章装卸。
7.2.2 包装件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不应长期日晒或露天堆放。堆码应整齐,便于计数和搬运,码跺高度不大于5.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