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面型防火涂料 GB1244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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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小室燃烧法

B.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在实验室条件下测试涂覆于可燃基材表面防火涂料阻火性能的试验方法——小室燃烧法,测试结果以燃烧质量损失和炭化体积表示。
    本附录适用于饰面型防火涂料阻火性能的测定。
B.2 试验设备
B.2.1 小室燃烧箱
B.2.1.1 小室燃烧箱为一镶有玻璃门窗的金属板箱(见图B.1)。
图B.1 小室燃烧箱示意图
B.2.1.2 箱体的内部长宽高尺寸为337mm×229mm×794mm(包括伸出的烟囱和顶部回风罩)。
B.2.1.3 回风罩与烟囱之间的距离可调节,以便排走燃烧产生的烟气。
B.2.2 试件支撑架
B.2.2.1 试件支撑架由间隔130mm 的两块平行扁铁构成,扁铁尺寸为480mm×25mm×3mm。扁铁两端由搭接件固定。
B.2.2.2 支撑架上有可调节横条,用以固定试件位置。
B.2.2.3 支撑架底部固定一平行于箱底的金属基座,基座用于放置燃料杯。
B.2.3 燃料杯
    燃料杯由黄铜制成,外径24mm,壁厚1mm,高17mm,容积约为6mL。
B.2.4 其他试验设备
    试验还需使用以下设备:
    a)天平(感量0.1g);
    b)钢直尺或游标卡尺(分度值1mm);
    c)滴定管或移液管(分度值0.1mL)。
B.3 试件制备
B.3.1 基材的选择及尺寸
    试验基材选用一级三层胶合板,基材厚度为5mm±0.2mm,试板尺寸为300mm×150mm;试板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节疤拼缝或其他缺陷。
B.3.2 涂覆比值
    试件为单面涂覆,涂覆应均匀,湿涂覆比值为250g/m²(不包括封边),涂覆误差为规定值的±2%。涂覆时,应先将防火涂料涂覆于试板四周封边,放置24h后再将防火涂料均匀地涂覆于试板的一表面。若需分次涂覆时,则两次涂覆的时间间隔不得小于24h。
B.4 试验程序
B.4.1 将经过状态调节的试件置于(50±2)℃ 的烘箱中静置40h,取出冷却至室温,准确称量至0.1g。
B.4.2 将称量后的试件放在试件支撑架上,使其涂覆面向下。
B.4.3 用移液管或滴定管取5mL分析纯无水乙醇注入燃料杯中,将燃料杯放在基座上,使杯沿到试件受火面的最近垂直距离为25mm。点火、关门,试验持续到火焰自熄为止。试验过程中应无强制通风。
B.4.4 每组试验应重复做5个试件。
B.5 数据处理
B.5.1 将燃烧过的试件取出冷却至室温,准确称量至0.1g。对5个试件燃烧前后的质量损失取平均值,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数,即得到防火涂料试件的质量损失。
B.5.2 用锯子将烧过的试件沿着火焰延燃的最大长度、最大宽度线锯成4块,量出纵向、横向切口涂膜下面基材炭化(明显变黑)的长度、宽度,再量出最大的炭化深度,计算出炭化体积;最后对5个试件炭化体积的平均值即得到防火涂料试件的炭化体积,具体计算方法见式(B.1)。
 
式中:
V ——炭化体积,单位为立方厘米(cm³);
ai ——炭化长度,单位为厘米(cm);
bi ——炭化宽度,单位为厘米(cm);
hi ——炭化深度,单位为厘米(cm);
n ——试件个数。
B.5.3 若一组试件的标准偏差大于其平均质量损失(或平均炭化体积)的10%,需加做5个试件,其质量损失(或炭化体积)应根据10个试件的平均值计算。
    标准偏差的计算见式(B.2):
式中:
S ——标准偏差;
xi ——每个试件的质量损失(或炭化体积)值;
——一组试件的质量损失(或炭化体积)平均值;
n ——试件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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