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山地城镇建筑设计导则(试行)
云南泛亚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院
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市园林规划设计院
云南安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
昆明恒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
主要起草人:赖竹寒 陈荔晓 徐捷 毕明 李家泉 郑文 李昆 杨红曦 姚鹏 曹云丽 盛澍培 秦进 杜小光 杨仙梅 胥劲 汪爱平 吴保刚 许峻 曹阳 何喜 朱德宝 姜树新
主要审查人:方泰生 苏涵 简宇航 李伟辉 李伟 杨瑞新 余广鵷 肖云峰 李甫键 钟阳 邓宏旭 唐永红 张蕾
前言
2011年8月30日云南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1〕185 号)。2012 年 11 月 21 日,省委书记秦光荣在全省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推进会上,指出建设山地城镇要走具有云南特色的城镇化发展道路,在“建得起、建得好、建得美、建出特色”上下功夫。
云南山地区域面积分布广泛,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复杂多样。山地城镇建设对建筑设计提出了地形、环境有效结合的特殊要求。在山地地形、地质、环境特殊的条件下进行勘察设计,必须考虑大量的可变因素和技术矛盾的协调,不论是前期的地质勘察,环境调研,还是设计过程中的探讨,都要求比平地的城镇更为细致、周详。
作为工程建设的龙头,建筑设计为山地城镇建筑项目提供建设蓝图和技术保障,在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发挥地域民族特色方面肩负着重要的责任,是山地建筑工程建设落实“建得起、建得好、建得美、建出特色”的关键环节。
为了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山地城镇建筑工程的设计工作,及时总结山地城镇工程建设的经验和智慧,从设计源头上提高山地城镇建设水平,特编制《云南省山地城镇建筑设计导则》。编制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云南省设计院主编,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云南省勘察设计质量协会、云南泛亚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等一大批专家参与编写和审查。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有:1.总则;2.项目选址与规划;3.场地设计;4.建筑设计;5.消防设计;6.结构设计;7.设备设计;8.山地建筑工程技术与自然生态保护。
本导则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导则条文有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函和有关资料寄给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单位地址:昆明市红塔东路;邮编:650228),以便在今后修改时参考和吸纳。
本导则编委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 委 员:罗应光
副主任委员:郭五代
云南山地区域面积分布广泛,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复杂多样。山地城镇建设对建筑设计提出了地形、环境有效结合的特殊要求。在山地地形、地质、环境特殊的条件下进行勘察设计,必须考虑大量的可变因素和技术矛盾的协调,不论是前期的地质勘察,环境调研,还是设计过程中的探讨,都要求比平地的城镇更为细致、周详。
作为工程建设的龙头,建筑设计为山地城镇建筑项目提供建设蓝图和技术保障,在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发挥地域民族特色方面肩负着重要的责任,是山地建筑工程建设落实“建得起、建得好、建得美、建出特色”的关键环节。
为了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山地城镇建筑工程的设计工作,及时总结山地城镇工程建设的经验和智慧,从设计源头上提高山地城镇建设水平,特编制《云南省山地城镇建筑设计导则》。编制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云南省设计院主编,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云南省勘察设计质量协会、云南泛亚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等一大批专家参与编写和审查。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有:1.总则;2.项目选址与规划;3.场地设计;4.建筑设计;5.消防设计;6.结构设计;7.设备设计;8.山地建筑工程技术与自然生态保护。
本导则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导则条文有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函和有关资料寄给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单位地址:昆明市红塔东路;邮编:650228),以便在今后修改时参考和吸纳。
本导则编委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 委 员:罗应光
副主任委员:郭五代
委员:赵智捷 杨瑞新 邓宏旭 唐永红
主 编 单 位:云南省设计院
参 编 单 位: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云南省勘察设计质量协会参 编 单 位: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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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起草人:赖竹寒 陈荔晓 徐捷 毕明 李家泉 郑文 李昆 杨红曦 姚鹏 曹云丽 盛澍培 秦进 杜小光 杨仙梅 胥劲 汪爱平 吴保刚 许峻 曹阳 何喜 朱德宝 姜树新
主要审查人:方泰生 苏涵 简宇航 李伟辉 李伟 杨瑞新 余广鵷 肖云峰 李甫键 钟阳 邓宏旭 唐永红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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