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地方标准·答疑汇编(600问)!
5.3 屋顶和闷顶
5.3.1 闷顶
《建规》6.3.1~6.3.3
★问题362:楼梯间在屋面能通过闷顶连接吗?
提出本问题的原因:“新疆消防技术若干问题专家论证会会议纪要”《新公消【2016】340号》
《湖南》问题42:依据《建规》第5.5.26条, 疏散楼梯在屋面层连通时不应经封闭的闷顶层连通,需经满足排烟要求的透空通道相连。
《山东》2.5.7:高层住宅的楼梯间通过上人平屋面连通,是为人员疏散提供第二通道,坡屋顶建筑对连通通道会有影响。当设计坡屋顶通过室内通道连通时,连通通道应有天然釆光和自然通风防烟。如果对建筑造型有影响,可以釆用天窗等形式实现采光通风和防烟。
5.3.2 屋顶开口﹒防火间距
《建规》6.3.7
★问题363:升出地下室顶板的机械排烟井、进风井、采光井,距离地上建筑是否有防火间距要求?
提出本问题的原因:国标vs地方(各省基本都借鉴了浙江省地标)。
《北京》:建筑防火间距不需考虑地面采光井位置。
《浙江》2.3.2、《山东》2.6.1.1、《山东》2.6.13.3:建筑屋顶和地下室顶板上开设消防排烟口、采光、通风等开口时,(【仅山东】除执行《建筑防排烟标准》的规定外),该开口与上部建筑开口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 6m(且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4m)。(附图 2.3.2)
《浙江》2.3.3、《山东》2.6.1.1:当建筑屋顶和地下室顶板上开设消防排烟口、采光、通风等开口,(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时或)开口背向建筑物时,开口与上部建筑的距离可不限。
《江苏》1.2.10:按照《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17 第 8.4.6 条(提出地下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及库房的自然排烟窗、采光窗与高层住宅、其他住宅外墙开口的防火间距要求。)执行,但当采光窗、井采用防火分隔措施与地上建筑完全分隔时,其间距可不限。
《乌鲁木齐》五.19:地下室通至一层的排烟、送风井,以上两处洞口隔墙为不同防火分区处的防火墙,其两侧洞口间距需要满足《建规》6.1章的各项要求。
《江西》19:住宅的地下室仅利用采光井进行采光通风。
(1) 采光井与地下部分的室内空间用墙体及局部开敞的门窗或洞口结构进行分隔且无可燃物,下层与上层门窗开口的间距不小于1.20m,地面洞口与主体建筑门窗洞口的距离不限。见附图19.1。
(2) 采光井与地下部分的室内空间没有进行分隔,且地下部分的连通空间不作储藏间使用,如果上、下层为同一住户时,竖向洞口与上层门窗开口的间距不小于1.2m,地面洞口与主体建筑门窗洞口的距离不限,见附图19.2。
上、下层洞口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时,可设置防火挑檐,其挑出宽度不应小于1.0m,长度不应小于开口宽度,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挑檐可以折算洞口的防火距离(挑檐宽度从梁或柱的外边计算)。
《指南》P172:
★问题364:地下汽车库、非机动车库的坡道出入口,距离地上建筑是否有防火间距要求?
提出本问题的原因:国标vs地方
《浙江》2.3.4、《山东》2.6.1.2.:当地下汽车库、非机动车库的坡道出入口不作为排烟口用时, 坡道出入口与上部建筑物的距离可不限(【仅浙江】本《指南》第2.3.6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江苏》1.2.16:非机动车坡道在地下出入口未设置防火门时,坡道的地面出入口与地上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满足《建规》有关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当相邻建筑面向坡道地面出入口侧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问题365:下沉广场、庭院等开口部位,距离地上建筑是否有防火间距要求?
提出本问题的原因:国标vs地方
《浙江》2.3.5、《山东》2.6.1:下沉式广场、下沉式庭院(【仅山东】均要求其最短边尺寸大于13m)等开口部位,当下方仅作为景观、绿化、人员通行使用时,与上部建筑物的距离可不限。
★问题366:裙房屋顶开设有中庭的天窗时,距离上部建筑开口之间,是否有防火间距要求?
提出本问题的原因:国标vs地方
《西安》6.4:高层建筑的裙房屋顶,当开设有中庭的天窗时,该开口与上部建筑开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附图 11)。
《山东》2.6.18:《建规》第6.3.7条所指的屋顶开口有上人检修口、屋面天窗、楼梯间出口等, 要求不宜小于6.0m的距离是防止这些部位着火后对较高部分建筑造成影响。如果较高部位高出开口15m以上全是防火墙,屋顶开口与建筑外窗之间的距离不限。如果面向屋面开口的门窗均为甲级防火门窗或屋面天窗为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防火玻璃天窗时,屋顶开口与建筑外窗之间的距离不限。
《建规》6.3.1~6.3.3
★问题362:楼梯间在屋面能通过闷顶连接吗?
提出本问题的原因:“新疆消防技术若干问题专家论证会会议纪要”《新公消【2016】340号》
《湖南》问题42:依据《建规》第5.5.26条, 疏散楼梯在屋面层连通时不应经封闭的闷顶层连通,需经满足排烟要求的透空通道相连。
《山东》2.5.7:高层住宅的楼梯间通过上人平屋面连通,是为人员疏散提供第二通道,坡屋顶建筑对连通通道会有影响。当设计坡屋顶通过室内通道连通时,连通通道应有天然釆光和自然通风防烟。如果对建筑造型有影响,可以釆用天窗等形式实现采光通风和防烟。
5.3.2 屋顶开口﹒防火间距
《建规》6.3.7
★问题363:升出地下室顶板的机械排烟井、进风井、采光井,距离地上建筑是否有防火间距要求?
提出本问题的原因:国标vs地方(各省基本都借鉴了浙江省地标)。
《北京》:建筑防火间距不需考虑地面采光井位置。
《浙江》2.3.2、《山东》2.6.1.1、《山东》2.6.13.3:建筑屋顶和地下室顶板上开设消防排烟口、采光、通风等开口时,(【仅山东】除执行《建筑防排烟标准》的规定外),该开口与上部建筑开口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 6m(且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4m)。(附图 2.3.2)
《乌鲁木齐》五.19:地下室通至一层的排烟、送风井,以上两处洞口隔墙为不同防火分区处的防火墙,其两侧洞口间距需要满足《建规》6.1章的各项要求。
《江西》19:住宅的地下室仅利用采光井进行采光通风。
(1) 采光井与地下部分的室内空间用墙体及局部开敞的门窗或洞口结构进行分隔且无可燃物,下层与上层门窗开口的间距不小于1.20m,地面洞口与主体建筑门窗洞口的距离不限。见附图19.1。
(2) 采光井与地下部分的室内空间没有进行分隔,且地下部分的连通空间不作储藏间使用,如果上、下层为同一住户时,竖向洞口与上层门窗开口的间距不小于1.2m,地面洞口与主体建筑门窗洞口的距离不限,见附图19.2。
《指南》P172:
★问题364:地下汽车库、非机动车库的坡道出入口,距离地上建筑是否有防火间距要求?
提出本问题的原因:国标vs地方
《浙江》2.3.4、《山东》2.6.1.2.:当地下汽车库、非机动车库的坡道出入口不作为排烟口用时, 坡道出入口与上部建筑物的距离可不限(【仅浙江】本《指南》第2.3.6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江苏》1.2.16:非机动车坡道在地下出入口未设置防火门时,坡道的地面出入口与地上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满足《建规》有关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当相邻建筑面向坡道地面出入口侧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问题365:下沉广场、庭院等开口部位,距离地上建筑是否有防火间距要求?
提出本问题的原因:国标vs地方
《浙江》2.3.5、《山东》2.6.1:下沉式广场、下沉式庭院(【仅山东】均要求其最短边尺寸大于13m)等开口部位,当下方仅作为景观、绿化、人员通行使用时,与上部建筑物的距离可不限。
★问题366:裙房屋顶开设有中庭的天窗时,距离上部建筑开口之间,是否有防火间距要求?
提出本问题的原因:国标vs地方
《西安》6.4:高层建筑的裙房屋顶,当开设有中庭的天窗时,该开口与上部建筑开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附图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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