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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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隔震与减震设计

6.2.1 隔震与消能减震设计时,隔震装置和减震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隔震装置和消能减震部件的性能参数应经试验确定;
    2 隔震装置和消能减震部件的设置部位,应采取便于检查和替换的措施;
    3 设计文件上应注明对隔震装置和消能减震部件的性能要求,安装前应进行抽检。
6.2.2 隔震支座应进行竖向承载力验算和罕遇地震下水平位移的验算。
6.2.3 消能减震部件在罕遇地震作用下,不应发生低周疲劳破坏及与之连接节点的破坏,且消能性能应稳定。金属位移型消能部件不应在基本风压作用下屈服。
条文说明
6.2.1 为了确保隔震和消能减震的效果,隔震装置和消能减震部件的性能参数应该进行严格检验。隔震装置和消能减震部件的检验分为产品形式检验和工程项目抽检,工程设计采用和项目采购的隔震装置和消能减震部件,应该为通过检验,合格的产品,每个工程项目还应该对实际采用的隔震装置和消能减震部件的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实际性能参数与设计时取用的性能参数一致。
6.2.2 为保证隔震功能有效发挥,确保建筑安全性,对支座的安全性验算是必须的。对于常用的橡胶隔震支座,主要验算项目为支座的承载能力和大震变形。
6.2.3 金属位移型消能部件在反复作用下如果发生塑性变形,容易发生低周疲劳破坏,一般塑性变形越大,发生低周疲劳破坏的反复循环次数越少,为保证金属位移型消能部件不发生低周疲劳破坏,应该限制金属位移型消能部件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最大塑性变形。
    无论位移型还是速度型消能部件,连接节点的承载力应该大于罕遇地震作用下消能部件的最大内力,以确保消能减震部件在罕遇地震作用下正常工作,发挥减震作用。
    风荷载的反复作用频次较大,为防止金属位移型消能部件在风荷载下的低周疲劳破坏,应限制金属位移型消能部件在基本风压作用下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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