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和可燃液体防火规范 SY/T634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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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码头

25.1 适用范围
25.1.1 本章适用于以液体散装运输为主的码头。
25.1.2 本章不适用于:
    ——海上加油站。
    ——船坞。
    ——液化石油气码头。
25.2 一般要求
25.2.1 对液体或其他商品进行散装运输的通用仓库,应遵循NFPA307。
25.2.2 临时处理封装的液体货物或者装卸一般货物(如船上货物),液体输送应得到码头监督员和船舶舱面值班官员的认可。
25.2.3 从储罐容器大量装卸液体货物的码头应距任何通航水路上方的桥梁、任何入口、任何水下公用道路隧道或铁路隧道上层结构不小于30m。
25.2.4 装卸用固定管线的末端应距任何桥梁、隧道入口和上层结构至少60m。
25.2.5 下部结构和浮桥的设计应符合使用目的。
25.2.6 浮桥可以采用具有弹性、抗震动、使用寿命长、强度高和耐火的材料。
25.2.7 可以采用重型木结构。
25.2.8 储存压舱水或Ⅱ级、Ⅲ级液体的专用罐可以安装在设计合理的码头上。
25.2.9 能够产生压力超过软管或充装臂安全工作压力的充装泵应配置旁通、泄压阀和其他装置,以防充装设施过压。泄压装置至少每年试验一次,以确认它在额定压力下功能良好。
25.2.10 所有压力软管和接口应定期检查。
    ——对于拉长的软管,应采用使用过程中最大操作压力进行试验。
    ——在软管或其接口上有材料磨损、泄漏迹象或脆弱缺陷的任何软管应停止使用,送去修理或废弃。
    ——软管材料应与所输送的液体相适应。
25.2.11 管线、阀门和管件应符合第23章以及下述的例外和补充要求:
    ——管线的弹性应依靠管线、支座合理的布置来保证,以便抵抗由于海潮作用、水流、潮水或海轮下锚造成码头结构移动时,使管子产生过应力。
    ——不允许使用用可燃材料的摩擦性或管端槽口嵌接来保证其机械连接的管子接口。
    ——即使填料遭受火灾而失效,只要旋动接口的机械强度不破坏,旋动接口即可用在与软管和铰接式转运系统相连的管线上。
    ——每条输送Ⅰ级或Ⅱ级液体的通向码头的管线,应在接近码头的岸上和任何防火堤区的外面配置易接近的快速截断阀;在有一条以上管线的地方,阀门应集中在一个地方。
    ——应设置相应的通道,以便接近位于码头浮桥下的装液体货物管线阀。
25.2.12 如果处理I级液体,或在闪点以上温度处理Ⅱ级、Ⅲ级液体,码头管线应跨接和接地。
    ——如果周围有过多的杂散电流,应采用绝缘接头。
    ——所有管线的跨接和接地应连在靠近码头与立管相连的绝缘法兰(如果使用)一侧,且便于检查。
    ——码头与容器之间不需要跨接,
25.2.13 转运时所用的软管或有旋接管连接应能够承受吃水和最大潮差变化的综合作用。软管应固定好以防扭曲和磨损。
25.2.14 锚绳应能够调整,以防船体的冲撞使转运管线系统受力。
25.2.15 码头上材料的放置不应妨碍接近灭火设备和重要管线控制阀。
25.2.16 如果码头能进入车辆,应保证通向码头海岸端公用道路的畅通,以便消防车进入。
25.2.17 只有码头监督员和船舶负责人认为油船系泊妥当并且所有连接做好后才开始装卸。
25.2.18 除了已对所涉及的地带、所采用的方法和必需的预防措施,进行了调查并做出特别允许外,在转运时码头上不应进行机械作业。
25.2.19 在液体输送过程中应控制着火源。
25.2.20 在液体货物输送时,不经码头监督员和船舶负责人授权,不得进行交通运输和机械作业(包括焊接、打磨和其他热处理工作)。
25.2.21 码头货物输送全过程应禁止吸烟。
25.2.22 对于装卸易燃液体的海上码头,其电气设备安装应使用图20作为区域的确定和划分依据。
图20 船码头处理易燃液体示意图
25.2.23 在容器货舱可能存在易燃气体的地方,货物传输系统的设计上,为防止液体飞溅,应限制液体流入速度在0.9m/s,直到货舱入口完全浸没于液面上。
25.2.24 过滤器、泵、金属线网和其他设备可能由于液体湍流而产生静电,在货物充入货舱之前,这些设备应有至少30s的松弛时间。
25.2.25 在有支管的地方,应设置泄漏收集设施,以防止液体泄漏到码头的其他地方或码头下面。
25.2.26 码头的所有排液管道上应采用蒸气密封。
25.2.27 如果软管、装载臂或汇流阀出现故障,需要在码头安装一个系统来隔离和关闭装载作业。此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如果保护系统在重力或管道装载系统作用下关闭阀门,则应确保该保护系统不受压力冲击而损坏。
    ——紧急停车系统应能够自动或手动启动。
    ——紧急情况下,手动启动装置应可以识别和操作。
25.2.28 码头的消防和应急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与所输送的产品相关,并考虑应急响应能力、大小、位置、使用频率和邻近火源等因素。
    b)安装消防总管的地方,总管可以是湿的或干的。在任何情况下,码头到岸的连接处应设置隔离阀和消防车的接口。
    c)安装消防总管的地方,应安装消防栓和监视器,可从两个方向给任何泊位和充装支管提供有效的消防水流。
    d)消防水泵、消防软管、消防总管、泡沫灭火系统和其他灭火设备应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维护和测试。
    e)没有消防总管的地方应放置至少2个68kg的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应位于泵和支管区域15m以内,且便于从紧急通道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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