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 JGJ/T429-2018
2 术语
2.0. 1 施工危险源 construction hazard
建筑工程施工相关活动中,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根源、状态、行为,或其组合。
建筑工程施工相关活动中,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根源、状态、行为,或其组合。
2.0.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divisional works and sub-divisional works with major hazard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2.0.3 坍塌 collapse
基坑(槽)、边坡、桩孔、施工临时设施、临时建筑、钢筋、模板、预制构件等在外力或地基不均匀沉降作用下,超过自身的承载力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伤害事故。
基坑(槽)、边坡、桩孔、施工临时设施、临时建筑、钢筋、模板、预制构件等在外力或地基不均匀沉降作用下,超过自身的承载力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伤害事故。
2.0.4 高处坠落 high falling
在高处作业过程中人员坠落而造成的伤害事故。
在高处作业过程中人员坠落而造成的伤害事故。
2.0.5 物体打击 object striking
上下交叉作业中,上层物件坠落打击人体造成的伤害事故。
上下交叉作业中,上层物件坠落打击人体造成的伤害事故。
2.0.6 机械伤害 mechanical injury
施工机具部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伤害事故。
施工机具部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伤害事故。
2.0.7 触电 electric shock
配变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设施的电流经过人体造成的伤害事故。
配变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设施的电流经过人体造成的伤害事故。
2.0.8 起重伤害 hoisting injury
各种起重作业以及起重机械安拆、检修、试验过程中发生的挤压、撞击、坠落、坠物打击及起重机械倾覆等造成的伤害事故。
各种起重作业以及起重机械安拆、检修、试验过程中发生的挤压、撞击、坠落、坠物打击及起重机械倾覆等造成的伤害事故。
2.0.9 淹溺 drowning
施工现场人员淹没于水中,由于窒息造成的伤害事故。
施工现场人员淹没于水中,由于窒息造成的伤害事故。
2.0.10 冒顶片帮 roof falling and rib spalling
隧道在开挖、衬砌过程中因开挖或支护不当,顶部或侧壁大面积垮塌造成的伤害事故。侧壁在岩土压力作用下变形,破坏而脱落的现象称为片帮,顶部垮落的现象称为冒顶。
隧道在开挖、衬砌过程中因开挖或支护不当,顶部或侧壁大面积垮塌造成的伤害事故。侧壁在岩土压力作用下变形,破坏而脱落的现象称为片帮,顶部垮落的现象称为冒顶。
2.0.11 透水 water inrush
在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止水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地表水和地下水透过裂隙、土层、塌陷区等各种通道失去控制涌入施工工作面,造成的伤害事故。在基坑施工中亦称为管涌,在地下隧道施工亦称为突水。
在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止水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地表水和地下水透过裂隙、土层、塌陷区等各种通道失去控制涌入施工工作面,造成的伤害事故。在基坑施工中亦称为管涌,在地下隧道施工亦称为突水。
2.0.12 爆炸 explosion
火药与炸药在运输、储藏的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的伤害事故,或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引起化学性爆炸造成的伤害事故。
火药与炸药在运输、储藏的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的伤害事故,或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引起化学性爆炸造成的伤害事故。
2.0.13 放炮 shot firing
爆破施工、建(构)筑物拆除施工中,进行放炮作业造成的伤害事故。
爆破施工、建(构)筑物拆除施工中,进行放炮作业造成的伤害事故。
2.0.14 中毒和窒息 poisoning and suffocation
有毒有害气体或作业空间缺氧造成的中毒、缺氧窒息和中毒性窒息等伤害事故。
有毒有害气体或作业空间缺氧造成的中毒、缺氧窒息和中毒性窒息等伤害事故。
条文说明
2.0.1本条参考了国家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 28001-2011中“危险源”的名词解释:“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危险源是一个安全管理的概念,在建筑施工领域,危险源主要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
2.0.3 坍塌主要指临时结构物及岩土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承载力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包括土石塌方、支架坍塌、堆置物坍塌和建筑物坍塌。车辆的倒塌伤害属于车辆伤害事故,起重机械的倒塌伤害属于起重伤害事故,隧道和涵洞的坍塌属于冒顶片帮事故。
2.0.4 根据施工现场高处作业者工作时所处的部位不同,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可分为临边和洞口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攀登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悬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操作平台作业高处坠落事故等。
2.0.5 本条中的物件主要是指建筑施工中的建筑材料、工具、零部件等。车辆、机械设备、起重作业、坍塌和爆破引发的物体对人体的打击事故分别属于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坍塌事故和放炮事故。
2.0.6 机械伤害主要指施工机具运动或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伤、飞出等引发的人身伤害。车辆和起重机械引发的伤害事故分别属于车辆伤害事故和起重伤害事故。
2.0.8 起重作业发生的坠落是指人员在离地面大于2m高度进行起重机的安拆、检修等作业时发生的坠落。
2.0.11 在建筑施工领域所发生的透水事故中,承压水处理不当所造成的危害最为直接、最为广泛。承压水造成的透水事故主要表现为坑底突涌、开挖面突涌、异常管涌等。
2.0.14 中毒性室息一般是指吸入有毒有害气体后,使血液的运氧能力或组织的利用氧能力发生障碍,导致组织缺氧而窒息,造成的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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