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 JGJ/T42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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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装配式建筑工程

4.10.1 预制混凝土剪力墙等平板式构件应采用设置侧向护栏或其他固定措施的专用运输架进行运输,或采用专用运输车进行运输。超高、超宽、形状特殊部品的运输和堆放应有专项安全保护措施。
4.10.2 施工现场应根据预制构件规格、品种、使用部位、吊装顺序绘制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预制构件应统一分类存放于专门设置的构件存放区,并应放置于专用存放架上或采取侧向支撑措施,存放架应具有足够抗倾覆稳定性能。构件堆放层数不宜大于3层。存放区的场地应平整、排水应畅通,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4.10.3 预制剪力墙、柱安装应设置可靠的临时支撑体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装就位、吊钩脱钩前,应设置工具式斜撑等形式的临时支撑;
    2 斜撑与地面的夹角宜为45°~60°,其支撑点距离板底的距离不宜小于构件高度的2/3,且不应小于构件高度的1/2;
    3 高大剪力墙等构件宜在构件下部增设一道斜撑;
    4 斜撑应在同层结构施工完毕、现浇段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拆除。
4.10.4 预制梁、楼板安装应设置可靠的临时支撑体系,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
4.10.5 预制构件与吊具应在校准定位完毕及临时支撑安装完成后进行分离。现浇段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或结构单元未形成稳定体系前,不应拆除临时支撑系统。
4.10.6 预制构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规定的部品组装顺序。

条文说明
4.10.1 预制混凝土剪力墙等构件的长度与宽度远大于厚度,正立放置自身稳定性较差,因此运输时应采用带侧向护栏或其他固定措施的专用运输架,以满足运输时道路及施工现场场地不平整、颠簸情况下构件不发生倾覆的要求。
4.10.2 现场堆放的预制构件如不采取可靠的存放措施将存在倾覆的可能。本条是对预制构件存放提出的防倾覆技术措施。构件存放区严禁工人非工作原因在存放区长时间逗留、休息,工人如在预制外墙板之间的间隙中休息,遇扰动等原因引起墙板倾覆,易造成人体挤压伤害;预制构件不应以不稳定状态放置于边坡上;不得采用未加任何侧向支撑的方式放置预制墙板、楼梯等构件。
4.10.4 预制梁、楼板的临时支撑应能可靠地承受混凝土构件的自重和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及风荷载;需充分考虑后期受力状态与临时架设稳定性,采取工具式单顶可调钢支撑等形式的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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