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 GB/T 51327-2018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
Standard for urban planning on comprehensive
disaster resistance and prevention
GB/T 51327-201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9年3月1日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
Standard for urban planning on comprehensive
disaster resistance and prevention
GB/T 51327-201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9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2018年 第20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公 告
2018年 第20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1327-2018,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9月11日
2018年9月11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综合防灾评估;5 城市防灾安全布局;6 应急保障基础设施;
7 应急服务设施。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国家标准《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管理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邮编:100124)。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抗震办公室(以下单位排列不分先后)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抗震办公室(以下单位排列不分先后)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安全与防灾规划学术委员会
河北省地震工程研究中心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防灾研究中心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清华大学
同济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河南工业大学
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西部建筑抗震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吉林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河北省地震工程研究中心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防灾研究中心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清华大学
同济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河南工业大学
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西部建筑抗震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吉林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周锡元 苏经宇 马东辉(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威 王安华 王志涛 王春明 王家卓 冯志佰 冯启民 毕兴锁 朱思诚 任爱珠 苏幼坡 李刚 李彪 李引擎 杨国梁 吴宗之 邱培芳 邹亮 汪彤 汪科 初建宇 张耀 张靖岩 陈志芬 罗翔 周冠夫 赵振东 贾抒 钱稼茹 倪照鹏 高惠瑛 郭小东 黄世敏 康荣学 蒋溥 蒋航军 韩阳 程晓陶 曾德民 谢映霞 戴慎志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王静霞 高小旺(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宁伟 刘乃齐 刘本玉 刘奇志 汤铭潭 李娜 辛鸿博 宋波 陆鸣 陈志龙 林树枝 金磊 胡俊锋 黄友谊 傅晓东 谭少华 翟宝辉
条文说明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GB/T 51327-2018,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9月11日以第200号公告批准、发布。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以及《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继发布,同时有多个特大和重大灾害经验的积累,各地各类防灾规划实践日益增多,编制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的需求日益扩大。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国内外防灾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模式及经验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建设城市规划和防灾减灾领域的实践经验,分析了规划中所反映的需求和突出问题,采纳了城市规划和防灾减灾领域新的科研成果,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通过对防灾安全布局和防灾设施的防灾措施开展专题研究和试点,为本标准制定有关设防水准、规划技术指标和防灾措施提供了依据。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埋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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