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
8.9 汽车客运站
8.9.1 汽车客运站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各类长途汽车站。
8.9.2 汽车客运站建筑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站前广场人行通道的地面应平整、防滑、不积水,有高差时应做轮椅坡道;
2 建筑物至少应有1处为无障碍出入口,宜设置为平坡出入口,且宜位于主要出入口处;
3 门厅、售票厅、候车厅、检票口等旅客通行的室内走道应为无障碍通道;
4 供旅客使用的男、女公共厕所每层至少有1处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或在男、女公共厕所附近设置1个无障碍厕所,且建筑内至少应设置1个无障碍厕所;
5 供公众使用的主要楼梯应为无障碍楼梯;
6 行包托运处(含小件寄存处)应设置低位窗口。
条文说明
8.9.1 汽车客运站建筑是与各类人群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类建筑。因此应进行无障碍设计以协助旅客通畅便捷地到达要去的地方,满足社会各类人群的需求。
8.9.2 站前广场是站房与城市道路连接的纽带,车站通过站前广场吸引和疏散旅客,因此站前广场当地面存在高差时,需要做轮椅坡道,以保证行动障碍者实现顺畅通行。
建筑物主要出入口旅客进出频繁,宜设置成平坡出入口,以方便各类人群。
站房的候车厅、售票厅、行包房等是旅客活动的主要场所,应能用无障碍通道联系,包括检票口也应满足乘轮椅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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