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69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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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施工要点

8.4.1  防水垫层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5.4节的相关规定。

8.4.2  带挂瓦条的基层应平整、牢固。

8.4.3  铺设波形瓦应在屋面上弹出水平及垂直基准线,按线铺设。

8.4.4  波形瓦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瓦钉应沿弹线固定在波峰上;

        2  檐口部位的瓦材应增加固定钉数量。

8.4.5  波形瓦与山墙、天沟、天窗、烟囱等节点连接部位,应采用密封材料、耐候型自粘泛水带等进行密封处理。

8.4.6  板状保温隔热材料的施工应按本规范第6.4.9条的规定执行;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隔热材料的施工应按本规范第6.4.10条的规定执行。

条文说明

8.4.4  波形瓦固定件穿过波形瓦固定在混凝土板、木屋面板或挂瓦条等上面,为保证防水,固定件的安装位置应设在波峰处,并均匀布置,必要时还要采取密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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