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693-2011
8.4 施工要点
8.4.1 防水垫层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5.4节的相关规定。
8.4.2 带挂瓦条的基层应平整、牢固。
8.4.3 铺设波形瓦应在屋面上弹出水平及垂直基准线,按线铺设。
8.4.4 波形瓦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瓦钉应沿弹线固定在波峰上;
2 檐口部位的瓦材应增加固定钉数量。
8.4.5 波形瓦与山墙、天沟、天窗、烟囱等节点连接部位,应采用密封材料、耐候型自粘泛水带等进行密封处理。
8.4.6 板状保温隔热材料的施工应按本规范第6.4.9条的规定执行;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隔热材料的施工应按本规范第6.4.10条的规定执行。
条文说明
8.4.4 波形瓦固定件穿过波形瓦固定在混凝土板、木屋面板或挂瓦条等上面,为保证防水,固定件的安装位置应设在波峰处,并均匀布置,必要时还要采取密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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