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 电缆
14.3.1 当控制电缆或通信电缆与电力电缆敷设在同一电缆沟内时,宜采用防火槽盒或防火隔板进行分隔。
14.3.2 电缆沟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分隔及防火封堵措施:
1 电缆从室外进入室内的入口处。
2 穿越控制室、配电装置室处。
3 电缆沟道每隔100m处。
4 电缆沟道分支引接处。
5 控制室与电缆夹层之间。
14.3.3 电缆及穿线管在穿越防火分区、楼板、墙体的洞口等处应采用防火堵料进行防火封堵,其防火堵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被贯穿物的耐火极限,且不应低于2.00h。
14.3.4 光伏区电缆采用电缆槽盒敷设时,应在电缆槽盒分支处及电缆槽盒每间距100m处进行防火封堵。
14.3.5 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14.3.1 电力电缆发热量较大,火灾发生几率远大于控制电缆或通讯电缆,采用适当的防火分隔措施可提高监控系统的可靠性。
14.3.2 考虑到光伏电站电缆分布广,从发现火情到人员赶到地方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了尽量缩小事故范围,缩短修复时间并节约投资,在电缆沟道内应采用分隔和阻燃作为应对电缆火灾的主要措施,并提出具体的耐火极限要求。
14.3.3 采用电缆防火封堵材料对穿越防火分区、楼板、墙体的洞口进行严密封堵,可以隔离或局限燃烧的范围,防止火势蔓延。
14.3.4 一些光伏电站受地质条件或其他建设条件限制,光伏区电缆需要采用槽盒敷设,在电缆槽盒分支处及电缆槽盒一定范围处做阻火措施可以有效防止电缆火灾的扩大。
14.3.5 含油设备如发生爆炸溢油,可能流入电缆沟造成火灾事故扩大,对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进行密封可以有效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