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GB50797-2012
14.4 建(构)筑物的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
14.4.1 变压器室、电缆夹层、配电装置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当门外为公共走道或其他房间时,该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配电装置室的中间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的双向弹簧门。
14.4.2 建筑面积超过250m2的主控室、配电装置室、电缆夹层,其疏散出口不宜少于两个,楼层的第二个出口可设在固定楼梯的室外平台处。当配电装置室的长度超过60m时,应增设一个中间疏散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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