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纺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1052-2014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7.4 空气调节

7.4.1  生产车间的空调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调区域围护结构的传热量可采用逐时计算法,并应取计算综合最大值。

    2  工艺设备机器发热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机器发热量(kW·h);

          N——电动设备的安装功率(kW);

          n——机器台数(台);

          k1——安装系数(利用系数),电动机最大实耗功率与安装功率之比;

          k2——同期使用系数;

          k3——电动机负荷系数,每小时平均实耗功率与设计最大实耗功率之比;

          α——热迁移系数,宜采用实测资料。

    3  厂房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应根据全面空调车间温湿度要求和室外气象条件确定。在节约能耗和防止结露的条件下,根据不同地区的气象条件,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宜采用表7.4.1的要求。

表7.4.1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W/(m2·K)]

    4  生产车间和附房中容易结露和产生冷桥的部位应做防结露验算,并应采取防结露措施。

7.4.2  空气调节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间空调系统应根据生产工序和温湿度要求划分,同一空调室不宜服务不同防火分区;

    2  车间气流组织应有利于温湿度的均匀分布,并应减少能耗、防止二次扬尘。

7.4.3  空气调节设备的选择及空调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毛纺织车间空调空气处理方式应采用喷淋洗涤室。喷淋室的喷淋排数、喷嘴密度应根据喷淋室的热工计算确定;水泵水量及扬程应满足喷淋室的热工计算要求。

    2  空调室宜分别设置送风机和回风机,风机的风量宜大于计算值的5%~10%,风机的风压宜大于计算值的10%~15%。

    3  吸入式空调室宜用于以降温去湿为主的区域,常年以加湿为主的空调室宜采用以喷雾风机为主的压入式。

    4  喷淋室经过自动水过滤器过滤后的水可循环使用或排放。

    5  空调室设备应选用技术先进、高效节能、质量可靠的产品,并应便于操作和维修。

    6  空调室宜采用饱和蒸汽作为空气加热和加湿的热源。

7.4.4  空调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空调室的位置应满足工艺设备布置的要求,并应与相关专业协调;

    2  空调室的面积和层高应满足设备安装、操作、测试和维修的要求;

    3  空调室应设置补充水和清洗水水源,空调室排水应单独设置,室内排水管与室外排水管相接的管段上水封高度不应小于该处的负压;

    4  建筑外墙调节窗的底面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宜小于0.8m,车间回风调节窗底面与车间地坪的高差不宜小于0.5m。

7.4.5  空调送回风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用等截面土建总风道时,高度宜便于操作,总风道应做保温及防渗水处理,紧邻房间应做防结露验算。

    2  吊装风管宜采用镀锌薄钢板或其他轻质材料,其主辅材均应符合消防要求。

    3  地沟风道内壁应光滑、防潮、不漏风,并应按需设置检查孔、集水井。

    4  空气调节系统的控制风速可按表7.4.5选用。

表7.4.5  空气调节系统的控制风速(m/s)

    5  采用条缝型送风口时,宜布置在机器车间上方;条缝口宽度不宜大于120mm,并可调节。

条文说明

  7.4.1  本条说明如下:

    2  关于机器发热量的计算,在条文中没有给出各系数的数值,主要是考虑到近年来毛纺织设备发展比较快,有些系数已经不适用,目的是让设计人员采用实测的办法确定,通过实测总结积累经验。为了保持此项计算办法的连续性,将目前采用的系数作如下说明:

    k1为安装系数(利用系数),为电动机最大实耗功率与安装功率之比,可取0.7~0.9。

    k2为同期使用系数,可取0.9。

    k3为电动机负荷系数,为每小时平均实耗功率与设计最大实耗功率之比。

    α为热迁移系数,集中外排时取0.9,其他取1.0。

    3  表7.4.1中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是参照了《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建质[2006]277号)的附录A,不同地区公共建筑各部分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的确定,如表2。设计时可以根据我国气候分区采用相应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

表2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体形系数≤0.3)[W/(m2·K)]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