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停车规划规范 GB/T5114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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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2.0.1 停车场 parking lot
    供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及地上、地下构筑物。一般由出入口、停车位、通道和附属设施组成。
2.0.2 停车位 parking space
    为停放车辆而划分的停车空间或机械停车设备中停放车辆的部位。由车辆本身的尺寸加四周必需的空间组成。
2.0.3 机动车停车场 parking lot for auto
    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
2.0.4 非机动车停车场 parking lot for non-motor vehicle
    供非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
2.0.5 建筑物配建停车场 parking garage for buildings
    建筑物依据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所附设的面向本建筑物使用者和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
2.0.6 城市公共停车场 urban public parking lot
    位于道路红线以外的独立占地的面向公众服务的停车场和由建筑物代建的不独立占地的面向公众服务的停车场。
2.0.7 路内停车位 on-street parking space
    在道路红线以内划设的供机动车或(和)非机动车停放的停车空间。
2.0.8 基本车位 basic parking space
    满足车辆拥有者在无出行时车辆长时间停放需求的相对固定停车位。
2.0.9 出行车位 travel parking space
    满足车辆使用者在有出行时车辆临时停放需求的停车位。
2.0.10 标准车 passenger car unit
    以车型外廓尺寸总长度为5.0m,总宽度为2.0m,总高度为2.2m的小型客车为标准车,作为各种型号车辆换算标准停车位的当量车种。
2.0.11 标准车停放建筑面积 floor area for passenger car unit
    停放一辆标准车所需的建筑面积,包括停车位面积和均摊的通道面积、管理、服务等辅助设施面积。
条文说明
2.0.1、2.0.2 停车场和停车位基本沿用现行行业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和建设标准《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8-2010)中的名词解释。
2.0.7 路内停车位包括在路侧、立交桥下等道路红线内划设的供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停放的场所。路外停车位指在道路用地红线以外规划、建设的供机动车或(和)非机动车停放的空间。
2.0.8、2.0.9 为了在车辆拥有和使用环节采取差别化停车供给策略,按照停车需求将停车位分为基本车位和出行车位两种类型。基本车位和出行车位在停车供给形式上可以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和路内停车位来满足,并且在一定时空范围内两者可以共享停车资源。
2.0.10 机动车停车场停车位设计时应以标准车为计算当量,将其他类型车辆停放空间按表1所列换算系数换算成标准车辆,以标准车核算停车位总规模。
表1 停车场设计车型外廓尺寸和换算系数
注:1 三轮摩托车可按微型汽车尺寸计算;
       2 两轮摩托车可按自行车尺寸计算;
       3 车辆换算系数是按面积换算。
2.0.11 一辆标准车停放所需的建筑面积通常与停放车辆类型、车辆尺寸、停车方式、车辆停放所需要的纵向和横向跨距要求有关,辅助设施与绿化面积要求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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