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石材工厂设计规范 GB50897-2013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8.5 主要结构选型

8.5.1  装饰石材工厂生产车间宜采用钢结构单层厂房。

8.5.2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应优先采用天然地基。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用人工地基:

    1  天然地基的承载力或变形无法满足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使用要求;

    2  地基具有承载力满足要求的下卧层,经技术经济比较,采用人工地基比天然地基更为经济合理;

    3  地震区地基有不能满足抗液化要求的土层。

8.5.3  大跨度屋盖结构宜采用轻型钢结构。

8.5.4  设备基础应按设备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要求进行设计。

条文说明

 

8.5.2  确定基础方案是装饰石材工厂结构设计的重要问题之一。在一般情况下,天然地基比人工地基经济,但对重型建筑物(或构筑物)和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天然地基不一定能满足设计要求和达到经济的目的时,应采用人工地基。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