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 铁路桥涵结构的专门规定
A.2.1 铁路桥涵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
A.2.2 铁路桥涵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100年。
A.2.3 铁路桥涵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年。
A.2.4 铁路桥涵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采用作用的基本组合和偶然组合。
1 基本组合
1)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A.2.4-1)
式中 γSd——作用模型不定性系数,一般取为1.0;
S(·)——作用组合的效应函数,其中符号“∑”和“+”表示组合;
Gik——第i个永久作用的标准值;
Q1k、QjK——第1个和第j个可变作用的标准值;
——第i个永久作用的分项系数;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第1个和第j个可变作用的组合分项系数。
2)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A.2.4-2)
式中 ——第i个永久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第1个和第j个可变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2 偶然组合
1)偶然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确定:
(A.2.4-3)
式中 Ad——偶然作用的设计值。
2)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偶然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计算:
(A.2.4-4)
式中——偶然作用设计值的效应。
A.2.5 铁路桥涵结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应采用作用的标准组合。
1 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A.2.5-1)
式中——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第j个可变作用的组合分项系数。
2 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A.2.5-2)
A.2.6 铁路桥涵结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设计,应根据线路等级、桥梁类型制定以下各种限值:
1 桥跨结构在静活载作用下竖向挠度限值、梁端转角限值和竖向自振频率限值;
2 桥跨结构横向宽跨比限值、横向水平变位限值和桥梁整体横向振动频率限值;
3 对在列车运行速度不小于200km/h的线路上,桥梁结构尚应进行车桥耦合动力响应分析,列车运行应满足的安全性和舒适性限值;
4 钢筋混凝土和允许出现裂缝的部分预应力构件,在不同侵蚀性环境下的裂缝宽度限值;
5 混凝土受弯构件变形计算时应考虑刚度疲劳折减系数对构件计算刚度的影响。
A.2.7 铁路桥涵结构中承受列车活载反复应力的焊接或非焊接的受拉或拉压钢结构构件及混凝土受弯构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疲劳承载力验算:
1 铁路桥涵结构的疲劳荷载可采用根据不同运量等级线路调查统计分析制定的典型疲劳列车及疲劳作用(应力)谱、标准荷载效应比谱;
2 铁路桥涵结构疲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验算,宜采用等效等幅重复应力法。
- 上一节:A.1 房屋建筑结构的专门规定
- 下一节:A.3 公路桥涵结构的专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