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4-2017
11.3 配套管线
11.3.1 厂区内配套管线与外网连接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口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 接口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检测报告。
11.3.2 内外网连接处的检查井、闸、阀等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1.3.3 配套管线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11.3.1~11.3.3 厂区内各类管线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区供热管线工程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的有关规定;
2)厂区燃气管线工程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的有关规定;
3)厂区给排水管线工程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
4)厂区电力管线工程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DL/T 5210.5的有关规定;
5)各类金属管道工程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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