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线路设备安装
8.3.1 单线循环式索道托、压索轮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托、压索轮组的绳槽中心线应与运载索中心线吻合,偏移或偏斜的最大横向值,不得大于索距的1/2000和运载索直径的1/15。
2 各托、压索轮绳槽中心面,在承受牵引索的空索载荷后的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1/1000。
8.3.2 单线循环式索道线路监控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回路应配线整齐、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在可动部位两端,应用卡子固定牢固,并应留出裕度,不应使导线受到机械应力和磨损。
2 应对线路监控装置进行模拟试验。
8.3.3 固定鞍座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衬垫应镶嵌密实,绳槽应平整光滑,各润滑点油路应畅通,绳槽应均匀涂上润滑油。
2 绳槽中心线应与承载索中心线吻合,偏移或偏斜的最大横向值,不得大于索距的1/2000和承载索直径的1/15。
3 托索轮组绳槽中心线应与牵引索中心线吻合,偏移或偏斜的最大横向值,不得大于牵引索直径的1/10。
4 托索轮组中的每个托索轮均应调整到设计位置。
5 对于采用双承载索的双线往复式客运索道,每侧承载索固定鞍座的绳槽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两个绳槽的间距和平行度的允许偏差为0~2mm,同一横截面绳槽中心标高的允许偏差为±2mm。
8.3.4 货运索道摇摆鞍座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绳槽应清理干净并均匀涂上润滑脂;
2 绳槽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第8.3.3条第2款的规定;
3 中心轴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为2/1000;
4 水平牵引式索道摇摆鞍座的托索轮绳槽中心线,应与牵引索中心线吻合,偏移不得大于1.5mm,偏斜不得大于1/1000。
8.3.5 偏斜鞍座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绳槽的清理和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第8.3.4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
2 偏斜鞍座底面对设计平面的倾斜度的允许偏差为2/1000;
3 轨道中心线应与承载索中心线吻合,偏移不得大于1.5mm;
4 应检查弹性轨道的变形,并应校正弹性轨道的对称度。
8.3.2 对线路监控装置进行模拟试验,是为了检验该装置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线路监控装置目前广泛采用针形开关,针形开关折断力距的偏差,与材料标号、制造方法及尺寸精度等密切相关,抽检前需先核对设备技术文件和产品工艺卡片。
8.3.5 偏斜鞍座是承载索从线路过渡到站内的衔接设备,安装后需要用一辆货车进行通过性检查,弹性轨道要转动灵活;水平牵引式索道偏斜鞍座的托索轮需转动轻快、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