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磷肥生产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GB5096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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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硫酸、磷肥生产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wastewater treatment in sulfuric acid and phosphate fertilizer production

GB 50963-2014


主编部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4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29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硫酸、磷肥生产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硫酸、磷肥生产污水处理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963-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2.2.1、12.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月9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建标[2010]43号)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和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工程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研,认真总结了我国二十多年来硫酸、磷肥生产污水处理的科研、设计和运行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2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污水处理系统,硫酸生产污水处理工艺,磷肥生产污水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场)的选址及布置,污水处理主要设施,药剂制备系统,管道设计,监测与控制,节水、节能与环境保护,安全与卫生。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建路1189号,邮政编码:21110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东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磷肥厂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参加单位:江苏舜天机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蒋少军 韩玲 俞守业 贾秀芹 张俊 刘彩珍 张道马 梁永祥 耿思清 李继 杨毅
    主要审查人:毕喜成 蒋晓明 韩艳萍 伍芬元 胡连江 吴桂荣 孙国超 张一麟 沙业汪 王丽琼

条文说明

制订说明

    《硫酸、磷肥生产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963-2014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1月9日以第299号公告批准、发布。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资料收集、调研,并多次召开讨论会,对硫酸、磷肥生产污水处理设计中影响投资、运行费用等的一些关键性的参数取值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对收到的针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以及送审稿审查会上专家提出的意见都逐条进行了修改、回应,并留有完整的记录。
    为了便于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编写了《硫酸、磷肥生产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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