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井架设计标准 GB5038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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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抗震计算要点

7.2.1  井架的抗震计算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内力和变形分析,可假定结构与构件处于弹性工作状态,内力和变形分析可采用线性静力或线性动力方法。

7.2.2  井架的抗震计算宜按多质点空间杆系模型,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

7.2.3  四柱式钢筋混凝土井架可采用底部剪力法。

7.2.4  立架与斜撑不连接的双斜撑钢井架,应对斜撑和立架分别进行抗震计算。

7.2.5  抗震设防烈度9度且高度大于60m的钢井架,宜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多遇地震下的补充计算。

7.2.6  井架应按纵向横向两个主轴方向进行地震作用计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井架可不进行抗震验算,但应满足相应抗震措施要求:

    1  抗震设防烈度7度、8度时的四柱式钢筋混凝土井架的纵向水平地震作用;

    2  抗震设防烈度7度时的六柱式钢筋混凝土井架的纵向水平地震作用;

    3  抗震设防烈度7度时的钢井架。

7.2.7  钢筋混凝土井架的阻尼比可采用0.05;钢井架多遇地震下的阻尼比可采用0.03,罕遇地震下的阻尼比可采用0.04。

7.2.8  计算地震作用时,井架的重力荷载代表值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天轮及其他设备、扶梯、固定在井架上的各种刚性罐道等,应取自重标准值的100%;

    2  各平台上的可变荷载,当按等效均布荷载计算时,应取标准值的50%;当按实际情况计算时,应取标准值的100%;

    3  提升容器及物料、拉紧重锤及有关钢丝绳的重力荷载可不计。

7.2.9  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时,钢筋混凝土井架应取不少于9个振型,钢井架应取不少于15个振型。

7.2.10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井架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竖向地震作用效应增大系数取2.5,并应将其与水平地震作用进行组合。

7.2.11  钢井架斜撑基础的地脚螺栓应进行抗震验算。

条文说明

7.2.6  四柱式钢筋混凝土井架纵向受7度、8度水平地震影响、六柱式钢筋混凝土井架纵向受7度水平地震影响时,内力组合一般均小于断绳时的内力组合值,故可不进行纵向水平地震的抗震验算。

    钢井架的抗震性能较好,按断绳荷载组合控制的钢井架在7度时基本无震害,因此可不进行抗震验算。

7.2.10  在高地震烈度下,竖向地震作用中上部可产生拉力,因此井架的烃向地震作用不可忽视,应在抗震验算时考虑。

7.2.11  在1976年唐山大地震时,唐山矿地震烈度11度区,地震时4个50mm的钢井架斜撑基础柱脚螺栓一个剪断,三个拔出70mm~130mm,斜撑柱脚螺栓拔出,基础开裂比较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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