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earthing
engineering for telecommunication bureaus(stations)
GB 50689-201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2 年 5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81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689-2011,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6、3.1.1、3.1.2、3.6.8、3.9.1、3.10.3、3.11.2、3. 13.6、3.14. 1、4. 8.1、5.3.1、5. 3.4、6.4. 3、6.6.4、7.4.6、9.2.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由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学习了有关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设计的经验,对规范条文反复讨论修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综合通信大楼的防雷与接地,有线通信局(站)的防雷与接地,移动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小型通信站的防雷与接地,微波、卫星地球站的防雷与接地,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寄至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商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4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 编 单 位: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刘吉克 朱清峰 陈 强 石宇海 王志岗
祁 征 牛年增
主要审查人:杨世忠 林涌双 高 健 许伟杰 李 峙
张东良 郭亚平 戴传友 郭 武 孙延玲
邱传睿 娄杰良 肖 波 卢智军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2011,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4月2日以第981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通信工程建设中通信局(站)防雷接地工程的实践经验,借鉴了《移动通信基站雷电主要引入渠道及防雷接地研究与应用》等科研项目的成果,同时参考了国外相关技术标准,形成了本规范的技术要求。
为方便广大设计、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照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