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 保温
15.2.1 跨越管道保温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材料及其制品应采取防潮、防水、防雪、防冻、防挤压变形措施;
2 保温施工环境温度应满足相关材料的施工要求,不得在雨雪中施工;
3 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防腐保温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埋地钢质管道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防腐保温层技术标准》SY/T 0415的规定。
15.2.2 保温施工可采用捆扎法、充填法、粘贴法、浇注法或喷涂法等。
15.2.3 当保温层厚度大于80mm时,应分为两层或多层施工,每层厚度宜接近。采用两层或多层施工时,相邻两层间的纵横缝应错开,不得重缝,其接缝间隙不得大于5mm。
15.2.4 采用硬质无机保温瓦块时,接缝宜采用高弹无机泡沫材料或专用料嵌缝。多层组合时,应分层捆扎,内层宜采用薄胶带固定,外层宜采用镀锌铁丝、包装钢带等绑扎。
15.2.5 无机保温材料结构应黏结可靠、绑扎结实,每块保温材料的绑扎不得少于2道,绑扎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硬质保温材料不应大于400mm;
2 半硬质保温材料不应大于300mm;
3 软质保温材料不应大于200mm;
4 不得采用螺旋式缠绕绑扎。
15.2.6 有机保温结构应孔径均匀、充填密实,不应有孔洞、发酥、发脆和发软以及开裂现象。
15.2.7 采用有机保温材料现场发泡时,施工环境温度和原材料温度宜控制在15℃~30℃,并应有熟化时间。施工前宜在现场同条件进行试验,并应观测发泡速度、孔径大小、颜色变化、裂纹和变形情况等。
15.2.8 防水层施工前应清理保温层的外表面,不得有突角、凹坑及起砂现象,并应保持干燥。
15.2.9 防水层材料配方应按设计文件或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15.2.10 采用金属外保护层时,环向活动缝应按设计要求留置,水平施工接缝应搭向低处,垂直施工接缝应上搭下,并应按规定嵌填密封剂或在接缝处包缠密封带。
15.2.11 采用玻璃钢外保护层时,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18℃,相对湿度不宜大于80%;缠绕时应控制好展带和缠绕速度及搭接间距,并应控制压实度,同时应消除可见气泡,并应按设计要求留置搭接伸缩缝。
15.2.12 毡、箔、布类保护层包缠施工前应对黏结剂做试样检验,包缠搭接缝应粘贴严密,环缝及纵缝搭接尺寸不应小于50mm。
15.2.13 保温层两端的封口应密实、无漏缝。
15.2.14 对已做防腐、保温的管段和构件,应妥善保护,局部磨损处应及时修补。
15.2.15 集输管道的保温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规范》GB 50819的有关规定。
15.2.1 跨越建设在不同的自然地理环境中,环境温度变化不一,输送介质的工作温度不同。为了保证输送畅通、不冻结、不降低输送能力、不增加能量消耗、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应按设计要求选用保温性能好、重量轻的材料对管道予以保温。
15.2.2~15.2.15 由于保温形式的多样性,本节仅列出了保温施工的基本要求,施工时还应符合设计要求及设计选用的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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