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 GB/T37915-2019
5 社区商业分类及配置
5.1 社区商业分类
社区商业按居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可分为社区商业中心、居住小区商业和街坊商业。各级社区商业的设置规模参照表1。
5.2 社区商业配置
5.2.1 社区商业设置和业态配置参照GB/T18106,零售业态分类社区商业的空间布局要充分考虑社区居民消费的便利性,合理设置社区商业网点的服务半径和数量,步行5min之内可到达便利店、便民店、食杂店、早餐店等,非机动车10min之内可到达社区生鲜超市、菜市场、餐饮店、美容美发店、洗衣店、药店、维修店等,机动车15min之内可到达社区购物中心。
5.2.2 社区商业购物服务各业态功能要求应满足表2的要求。
5.2.3 社区商业购物服务及居民生活服务业态类型与功能,应满足表3的要求,业态形式参见附录B。
5.2.4 社区商业应具备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购物服务、生活服务两项基本功能,与居住区的人口结构和居民的消费习惯、消费水平、消费方式相适应,并随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完善。
5.2.5 社区商业中心应设置在交通便利、人流相对集中的区域,可结合轨道交通枢纽、沿居住区的主要道路布局和设置。
5.2.6 连锁经营企业宜在社区商业经营中发挥主导地位。
5.2.7 社区商业企业宜采用无人电子便民设备,同时提供线上服务与上门配送服务。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