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中心化验室设计规范 SH/T310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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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电信及信息管理系统设计

11.2.1 中心化验室应配备行政电话、调度电话。
11.2.2 中心化验室宜设置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分析化验的数据处理及管理实现网络化,并与全厂性的主网络联网。
11.2.3 当中心化验室设置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时,应在实验区和管理区设置网络数据接口,其数量应满足各类仪器设备和管理需要。
11.2.4 剧毒化学品间、易制毒化学品间应设置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具联动功能。
11.2.5 煤炭的质量检验应实行全过程监控,煤炭采样、制样和检测分析场所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11.2.6 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和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应配备不间断电源;断电时,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的不间断电源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不间断电源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1h。
条文说明
11.2.5 石油化工厂每年对煤炭的需求量很大,为加强煤炭质量监控,提高采制化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防范质量风险,维护工厂合法权益,促进煤炭采购和使用的整体优化,有必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煤炭的质量检验实行全过程监控,实现可追溯性和可举证性。
11.2.6 全厂性剧毒化学品库另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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