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轨交通设计标准 GB/T51263-2017
16.2 选址及设置
16.2.1 运营调度中心宜根据轻轨线网规划、线路建设时序进行统一规划设置,其位置宜选在线路附近或车场内。
16.2.2 运营调度中心应具有安全性和可靠性,并宜与轻轨其他建筑设施结合设置。
16.2.3 多条线路的运营调度中心宜集中设置,运营调度中心宜按土建一次性建成、设备分期实施。
16.2.2 运营调度中心应具有安全性和可靠性,并宜与轻轨其他建筑设施结合设置。
16.2.3 多条线路的运营调度中心宜集中设置,运营调度中心宜按土建一次性建成、设备分期实施。
条文说明
16.2.1 轻轨进行线网规划时,考虑对调度运营指挥中心进行统一规划,整合设置,以利于实现资源共享。当轻轨正线运营调度指挥系统未采用列车固定闭塞制式时,为便于车场列车调度,一般将运营调度中心设置在车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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