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与能源利用工程技术标准 GB/T51452-2024
14.7 围护结构的密封与防护栏杆
14.7.1 垃圾池间上空围护墙体宜采用现浇混凝土等具有良好气密性能的墙体,卸料大厅的围护墙体宜采用砌筑墙体,并应采取防裂措施。垃圾池间卸料大厅屋面板宜采用轻质混凝土或其他气密性能好的轻质材料,屋面防水等级应为一级。
14.7.2 垃圾抓斗检修孔、渗沥液收集池检修孔等应采取密封措施。
14.7.3 垃圾池间和卸料大厅与其他部位相连的通道、渗沥液沟道间出入口应设置气密室。垃圾池间、渗沥液沟道间位置的气密室宜为两道;卸料大厅通向室内相对洁净区域的气密室宜为两道;焚烧车间、烟气净化间与主控楼相连处宜设置一道气密室。
14.7.4 厂房中平台等的临空部位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10m。防护栏杆距平台表面0.10m高度范围内不应留空。
14.7.5 设备管线穿过平台(楼板)时,管线洞口周圈应做不小于0.10m高的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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