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1-2026
6 试验方法
6.1 总体要求
6.1.1 试验的大气条件
除有关条文另有说明外,各项试验均在下列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15℃~35℃;
——相对湿度:25%~75%;
——大气压力:86kPa~106 kPa。
6.1.2 试验样品
6.1.2.1 试验样品(以下简称“试样”)数量为15只,试验前应对试样予以编号。
6.1.2.2 如试样的报警设定值可调,则试样数量为30只,试验前将其平均分为两组予以编号,其中一组试样的报警设定值设置为可调范围的下限值,另一组试样设置为上限值,分别完成本章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6.1.2.3 如探测器能够探测多种可燃性气体、蒸气,除使用基本目标气体进行除6.36外的全部适用项目外,每增加一种目标气体,应增加2只试样,用于多目标气体响应性能试验的测试。
6.1.2.4 商业型探测器应增加1只试样,用于外壳防护等级的测试,采用非金属材料外壳时,还应增加1只试样,按照附录C的要求进行外壳燃烧性能试验。
6.1.2.5 工业及商业型探测器试样应进行工业型探测器试样和商业型探测器试样的全部适用项目。
6.1.3 试样的安装
在进行各项试验前,试样应按照生产者规定的正常供电和使用方式进行安装,如使用说明书中注明有多种安装方式,应采用对试样工作最不利的安装方式。主动吸气式探测器应按照生产者规定的最大采样管路长度正常安装,并在最不利位置的采样孔测量其报警动作值、量程指示偏差和响应时间。
6.1.4 试验前检查
试验前,首先对试样进行外壳、主要部(器)件、标志和包装的检查,结果应满足5.2、5.3和第8章的要求。
6.1.5 试验前准备
6.1.5.1 试样在不通电条件下依次置于以下环境中:
a)-25℃±3℃,保持24h;
b)正常大气条件,保持24h;
c)55℃±2℃,保持24h;
d)正常大气条件,保持24h。
6.1.5.2 除条款中明确规定外,在进行各项试验前,应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系统式试样应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等控制和指示设备保持正常通信连接。
6.1.6 容差
除有关条文另有说明外,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均为±5%。
6.1.7 试验气体
配制试验气体应采用生产者明示的探测气体种类,除相关试验另行规定外,试验气体应由可燃气体与洁净空气混合而成。采用甲烷、丙烷、丁烷、乙炔、氢气和一氧化碳当中的一种作为可燃气体配制试验气体时,可燃气体的浓度不应低于99.5%(体积分数),一氧化碳的浓度不应低于10%(体积分数)。
6.1.8 试验程序
试验程序见表8。


6.2 功能试验
6.2.1 试验步骤
6.2.1.1 向试样通入试验气体使其发出报警信号,再将试样置于正常环境中并开始计时,检查并记录报警状态的恢复情况。
6.2.1.2 测量并记录管井型试样在定时测量模式下,每个测量周期内气体传感器的单次工作时长和两个连续测量周期的开始时间间隔。向试样通入试验气体使其发出报警信号,检查其是否自动切换至实时测量模式,记录测量值的上传情况。检查管井型试样是否具有手动切换至实时测量模式的功能,记录其自动切换定时测量模式的时间。
6.2.1.3 将有线通信方式的试样与控制和指示设备连接,向试样通入试验气体,改变试样的工作状态,检查并记录试样的通信地址、工作状态和测量浓度在控制和指示设备上的显示情况。
6.2.1.4 将无线通信方式的试样与控制和指示设备建立通信连接,使其通信距离为生产者明示的最大距离。使试样发出报警和故障信号,测量控制和指示设备接收到相应信息所需时间;将试样关机并开始计时,测量控制和指示设备发出故障信号的时间,检查其是否指示出通信故障的部位。
6.2.1.5 使管井型试样与控制和指示设备保持正常通信,检查试样在正常监视状态下连续两次发送通信信号的时间间隔是否不大于24h,检查试样在不同工作状态下发送的通信信号是否满足5.5.2的要求。
6.2.1.6 使独立式试样连续工作不少于24h,将独立式试样内部的读取接口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或报警历史记录读取装置连接,检查控制器或读取装置能否完整读取试样的报警历史记录。检查并记录试样内部计时装置的日计时误差和报警历史记录功能是否满足5.6的要求。
6.2.2 试验设备
计时器。
6.3 报警动作值试验
6.3.1 试验步骤
按照F.2的规定,将试样布置于试验设备中,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管井型试样切换至实时测量模式。启动通风机,使设备内的气流速率稳定在0.8rm/s±0.2m/s,再以不大于每分钟量程上限的1%的速率增加试验气体的浓度,直至试样发出报警信号,记录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3.2 试验设备
F.1规定的试验设备、气体分析仪、计时器。
6.4 量程指示偏差试验
6.4.1 试验步骤
将试样布置于试验设备中,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管井型试样切换至实时测量模式。分别使被监测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浓度达到试样量程上限的25%、50%和75%,任一浓度条件至少保持60s,记录试样的测量浓度显示值。
6.4.2 试验设备
F.1规定的试验设备、气体分析仪、计时器。
6.5 响应时间试验
6.5.1 试验步骤
6.5.1.1 将试样安装于试验设备中,启动通风机,使试验设备内的气流速率稳定在0.8m/s±0.2m/s。用气罩将试样与试验设备中的空气隔离,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管井型试样切换至实时测量模式。
6.5.1.2 将试验设备中的可燃气体浓度调节为试样低限报警设定值的2倍,气体浓度达到后打开气罩并开始计时,记录试样发出可燃气体报警信号的时间。
6.5.2 试验设备
F.1规定的试验设备、气体分析仪、计时器。
6.6 方位试验
6.6.1 试验步骤
将试样布置于试验设备中,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按照F.2的规定,在试验气流方向与试样的采样进气方向处于不同角度的条件下,按6.3规定的方法,分别测量试样在不同方位的报警动作值。
6.6.2 试验设备
F.1规定的试验设备、气体分析仪、计时器、角度尺或角度传感器。
6.7 高速气流试验
6.7.1 试验步骤
按照F.2的规定,将试样布置于试验设备中,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管井型试样切换至实时测量模式。启动通风机,使试验设备内的气流速率稳定在6m/s±0.5m/s,再以不大于每分钟量程上限的1%的速率增加试验气体的浓度,直至试样发出报警信号,记录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7.2 试验设备
F.1规定的试验设备、气体分析仪、计时器。
6.8 预热期间报警试验
6.8.1 试验步骤
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4h,其间试样不通电。将试样放入密闭试验箱中,向其中注入可燃气体,使试验箱中的可燃气体浓度为30%LEL;探测一氧化碳的试样,使试验箱中的一氧化碳浓度为380×10-6(体积分数)。对试样恢复供电并开始计时,当试样发出报警信号或计时达到5min后停止计时。
6.8.2 试验设备
密闭试验箱、气体分析仪、计时器。
6.9 防引燃性能试验
6.9.1 试验步骤
将试样安装于隔爆试验箱中,按5.13的规定将试验箱内的可燃气体浓度升至对应值,其间试样不通电,保持5min。对试样恢复供电并开始计时,保持5min,观察并记录试验箱内的试验气体是否发生引燃或爆炸现象。
6.9.2 试验设备
隔爆试验箱、计时器。
6.10 采样气流变化试验
6.10.1 试验步骤
使试样在5.14规定的采样气流条件下工作,以不大于每分钟量程上限的1%的速率,增加被监测区域内可燃气体的浓度,直至试样发出报警信号,记录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10.2 试验设备
流量计、气体分析仪、计时器。
6.11 通信传输性能试验
6.11.1 试验步骤
6.11.1.1 采用有线通信连接的试样,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之间的通信线路使用长度为1000m、截面积为1m㎡的多股铜导线连接。试验期间,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通信线路在满负载条件下工作,其中至少一个回路按设计容量连接真实负载,其他回路连接等效负载。
6.11.1.2 按6.3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11.2 试验设备
F.1规定的试验设备、气体分析仪、计时器。
6.12 电源参数波动试验
6.12.1 试验步骤
6.12.1.1 采用直流恒压或220V交流电压供电的试样,将其供电电压分别调至其额定电压的85%和110%,按6.3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12.1.2 供电电压为脉动电压的系统式试样,将其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之间的供电线路,通过长度为1000m、截面积为1m㎡的多股铜导线连接。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供电电压分别调至其额定电压的85%和110%,按6.3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12.2 试验设备
F.1规定的试验设备、气体分析仪、计时器、调压器。
6.13 电池容量试验
6.13.1 试验步骤
6.13.1.1 当试样仅采用电池供电时,使其连续工作24h,测量日平均工作电流IA。将满容量电池以25×IA的放电电流持续放电45d后,重新装入试样中,检查并记录电池电量指示情况。如试样能正常工作,使其以正常监视状态继续工作1h后,按6.3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13.1.2 当试样内部具有备用电池时,将备用电池放电至终止电压后,充电8h。使试样在正常监视状态下以备用电池供电连续工作12h,如试样能正常工作,按6.3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13.2 试验设备
F.1规定的试验设备、气体分析仪、计时器、电源分析仪。
6.14 绝缘电阻试验
6.14.1 试验步骤
在正常大气条件下,用绝缘电阻试验装置,分别对试样的下列部位施加500 V±50V直流电压,持续60s±5s,测量试样的绝缘电阻值:
a)工作电压大于50V的外部带电端子与外壳间;
b)工作电压大于50V的电源插头或电源接线端子与外壳间(电源开关置于开位置,不接通电源)。
6.14.2 试验设备
采用满足下列技术要求的绝缘电阻试验装置:
a)试验电压:500 V±50 V;
b)测量范围:0 MΩ~500 MΩ;
c)最小分度:0.1 MΩ;
d)计时:60s±5s。
6.15 电气强度试验
6.15.1 试验步骤
6.15.1.1 将试样的接地保护元件拆除。用电气强度试验装置,以100V/s~500V/s的升压速率,分别对试样的下列部位施加1250 V/50 Hz的试验电压,持续60s±5s,再以100V/s~500 V/s的降压速率使试验电压低于试样额定电压后,方可断电:
a)工作电压大于50V的外部带电端子与外壳间;
b)工作电压大于50V的电源插头或电源接线端子与外壳间(电源开关置于开位置,不接通电源)。
6.15.1.2 试验后,接通电源,观察试样的状态。
6.15.2 试验设备
采用满足下列技术要求的电气强度试验装置:
a)试验电压:电压为0V~1250 V(有效值)连续可调,频率为50Hz;
b)升、降压速率:100V/s~500 V/s;
c)计时:60s±5s;
d)击穿报警预置电流:20mA。
6.16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6.16.1 试验步骤
将试样按GB/T 17626.2的规定进行试验布置,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按GB/T 17626.2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及耦合板施加符合表1所示条件的静电放电干扰,其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条件试验结束后,按6.3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16.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满足GB/T 17626.2和6.3.2的要求。
6.17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6.17.1 试验步骤
将试样按GB/T 17626.3的规定进行试验布置,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按GB/T 17626.3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符合表1所示条件的射频电磁场辐射干扰,其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条件试验结束后,按6.3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17.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满足GB/T 17626.3和6.3.2的要求。
6.18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6.18.1 试验步骤
将试样按GB/T 17626.4的规定进行试验布置,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按GB/T 17626.4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符合表1所示条件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其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条件试验结束后,按6.3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18.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满足GB/T 17626.4和6.3.2的要求。
6.19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6.19.1 试验步骤
将试样按GB/T 17626.5的规定进行试验布置,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按GB/T 17626.5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符合表1所示条件的浪涌(冲击)干扰,其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条件试验结束后,按6.3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19.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满足GB/T 17626.5和6.3.2的要求。
6.20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6.20.1 试验步骤
将试样按GB/T 17626.6的规定进行试验布置,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按GB/T 17626.6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符合表1所示条件的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其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条件试验结束后,按6.3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20.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满足GB/T 17626.6和6.3.2的要求。
6.21 高温(运行)试验
6.21.1 试验步骤
将试样安装于试验箱中,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启动通风机,使试验箱内气流速率稳定在(0.8±0.2)m/s。以不大于1℃/min的升温速率将试样所处环境的温度升至表2规定的温度,保持2h,其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在高温环境条件下,按6.3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条件试验结束后,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
6.21.2 试验设备
F.1规定的试验设备、气体分析仪、计时器。
6.22 低温(运行)试验
6.22.1 试验步骤
将试样安装于试验箱中,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启动通风机,使试验箱内气流速率稳定在(0.8±0.2)m/s。以不大于1℃/min的降温速率将试样所处环境的温度降至表2规定的温度,保持2h,其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在低温环境条件下,按6.3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条件试验结束后,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
6.22.2 试验设备
F.1规定的试验设备、气体分析仪、计时器。
6.23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6.23.1 试验步骤
将试样安装于试验箱中,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启动通风机,使试验箱内气流速率稳定在(0.8±0.2)m/s。以不大于1℃/min的升温速率将试样所处环境的温度升至(40±2)℃,然后以不大于5%/min的加湿速率将环境的相对湿度升至(93±3)%,保持2h,其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在湿热环境条件下,按6.3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条件试验结束后,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
6.23.2 试验设备
F.1规定的试验设备、气体分析仪、计时器。
6.24 盐雾试验
6.24.1 试验步骤
按GB/T 16838中盐雾试验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符合表3所示条件的盐雾试验。条件试验结束后,在温度为(23±2)℃、相对湿度为(50±5)%的环境条件下贮存3d,然后按GB/T 16838规定的方法清洗试样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按6.3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24.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满足GB/T 16838和6.3.2的要求。
6.25 交变湿热(运行)试验
6.25.1 试验步骤
按GB/T 16838中交变湿热(运行)试验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符合表3所示条件的交变湿热(运行)试验。条件试验结束后,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按6.3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
6.25.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满足GB/T 16838和6.3.2的要求。
6.26 二氧化硫(SO2)腐蚀(耐久)试验
6.26.1 试验步骤
按GB/T 16838中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符合表3所示条件的二氧化硫(SO2)腐蚀(耐久)试验。条件试验结束后,将试样置于温度为(40±2)℃、相对湿度小于50%的条件下干燥16h,然后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1h~2h,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按6.3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26.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GB/T 16838和6.3.2的要求。
6.27 振动(正弦)(运行)试验
6.27.1 试验步骤
将试样按照生产者规定的正常方式刚性安装,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按GB/T 16838中振动(正弦)(运行)试验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符合表4所示条件的振动(正弦)(运行)试验,其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条件试验结束后,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按6.3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27.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满足GB/T 16838和6.3.2的要求。
6.28 跌落试验
6.28.1 试验步骤
按表4所示的试验条件,将带有完整包装的单只试样自由跌落在平滑、坚硬的地面上。条件试验结束后,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按6.3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28.2 试验设备
F.1规定的试验设备、气体分析仪、计时器。
6.29 抗气体干扰性能试验
6.29.1 试验步骤
6.29.1.1 将试样放入容积为100L的密闭试验箱中,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6.29.1.2 向试验箱中注入1.60mL的乙酸试剂,按照F.3规定的方法加热乙酸试剂,待其完全蒸发后开始计时,保持30min。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6.29.1.3 条件试验结束后,将试样置于正常环境中工作1h,然后按6.3规定的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29.1.4 将试样置于正常环境中工作24h后放入容积为100L的密闭试验箱中,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6.29.1.5 向试验箱中注入0.52mL的乙醇试剂,按照F.3规定的方法加热乙醇试剂,待其完全蒸发后开始计时,保持30min。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6.29.1.6 条件试验结束后,将试样置于正常环境中工作1h,然后按6.3规定的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29.2 试验设备
F.1和F.3规定的试验设备、气体分析仪。
6.30 抗食用油油烟干扰性能试验
6.30.1 试验步骤
6.30.1.1 将试样按生产者规定的安装方式安装在附录E规定的试验设备内,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将100mL的一级大豆油置于试验设备的加热皿中并关闭排烟阀。
6.30.1.2 接通加热器电源将大豆油加热至230℃±10℃后,保持10min,关闭加热器电源停止加热,保持40min。
6.30.1.3 按6.30.1.2的步骤重复进行24次,试验期间试验设备顶部温度不应超过35℃。其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6.30.1.4 试验后,打开排烟阀排烟。将试样取出并在正常大气条件下通电1h以上,然后按6.3规定的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30.2 试验设备
附录E和F.1规定的试验设备、气体分析仪、计时器。
6.31 抗中毒性能试验
6.31.1 试验步骤
6.31.1.1 将两只试样分别放入两个容积为100L的密闭试验箱中,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6.31.1.2 向其中一个试验箱中注入体积为10μL的六甲基二硅醚试剂,根据试样的探测气体种类,向试验箱中通入可燃气体,可燃气体浓度为1%LEL[探测一氧化碳的试样,一氧化碳浓度为10×10-6(体积分数)]。然后按照F.3规定的方法加热六甲基二硅醚试剂,待其完全蒸发后开始计时,保持40 min,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6.31.1.3 根据试样的探测气体种类,向另一个试验箱中通入可燃气体,可燃气体浓度为1%LEL[探测一氧化碳的试样,一氧化碳浓度为10×10-6(体积分数)]。然后向该试验箱中注入硫化氢气体,使气体浓度达到10×10-6(体积分数),保持40min,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6.31.1.4 条件试验结束后,将两只试样置于正常环境中工作20min,然后按6.3规定的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31.2 试验设备
F.1和F.3规定的试验设备、气体分析仪。
6.32 抗高浓度气体冲击性能试验
6.32.1 试验步骤
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将体积分数为不小于99.5%的试验气体(探测一氧化碳的试样,使用体积分数为1000×10-6的试验气体)以500mL/min的流量输送到试样的采样部位,保持2min。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30min,按6.3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32.2 试验设备
F.1规定的试验设备、气体分析仪、计时器、流量计。
6.33 抗老化性能试验
6.33.1 试验步骤
将试样放置在密闭试验箱中,按照表5规定的可燃气体淹没浓度,对试样施加4h的老化试验,其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条件试验结束后,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通电恢复1h,按6.3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33.2 试验设备
密闭试验箱、F.1规定的试验设备、气体分析仪、计时器。
6.34 长期稳定性试验
6.34.1 试验步骤
使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连续工作28d,其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运行结束后,按6.3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6.34.2 试验设备
F.1规定的试验设备、气体分析仪、计时器。
6.35 一氧化碳低浓度响应性能试验
6.35.1 试验步骤
6.35.1.1 将试样放入密闭试验箱中,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将密闭试验箱中的一氧化碳浓度调节为(30±5)×10-6(体积分数),保持120min,其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
6.35.1.2 将试样放入密闭试验箱中,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将密闭试验箱中的一氧化碳浓度调节为(70±5)×10-6(体积分数),保持60min,其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如试样未发出报警或故障信号,继续保持该试验气体浓度,其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直至试样发出报警信号或计时时间达到90min,停止计时。
6.35.1.3 将试样放入密闭试验箱中,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将密闭试验箱中的一氧化碳浓度调节为(110±5)×10-6(体积分数),保持20min,其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如试样未发出报警或故障信号,继续保持该试验气体浓度,其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直至试样发出报警信号或计时时间达到40min,停止计时。
6.35.2 试验设备
密闭试验箱、气体分析仪、计时器。
6.36 多目标气体响应性能试验
6.36.1 试验步骤
6.36.1.1 当试样的目标气体为可燃性气体时,按照6.4和6.5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试样的量程指示偏差和响应时间。
6.36.1.2 当试样的目标气体为可燃性蒸气时,按照F.4规定的试验方法,测试试样的响应性能。
6.36.2 试验设备
F.1和F.4规定的试验设备、气体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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