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局部修订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4年第21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2024年第21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标准名称修改为《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标准编号修改为GB/T50838-2015。国家标准《特殊设施工程项目规范》(GB55028-2022)第3.3节同时废止,并将第3.1.1条第2款修改为“敷设城市配给工程管线时应采用支线综合管廊或小型综合管廊”。
局部修订的条文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在《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登。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29日
本标准此次局部修订工作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9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9〕8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完成。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取消了强制性条文。
2.综合管廊分类调整为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小型综合管廊,取消了缆线管廊。
3.细化了不同类型综合管廊的净高。
4.明确了采用明挖法建造的综合管廊直通地面人员出入口的水平间距。
5.取消了天然气管道舱通风换气次数的特殊要求。
6.取消了综合管廊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要求。
本标准中下划线部分为修订的内容。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901号,邮政编码:20092,邮箱:smedi@smedi.com)
同济大学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中泰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金土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沃士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政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政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成都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王恒栋 薛伟辰 李跃飞(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建 王洋辰 王家华 王梅 王鑫 尹力文 邓成云 邓军 华福才 刘广奇 刘文波 刘博扬 刘澄波 江佳斐 杜建梅 李冬梅 李亚 杨京生 肖燃 张志锐 张培培 张惠锋 张静 陈明建 陈雪华 周扬军 郑轶丽 赵欣 胡程 胡翔 侯强 洪昌富 祝栋年 袁卓尔 唐兰 黄剑 康明睿 韩新 曾磊 臧小龙 霍鑫艳 魏萌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陈云玉 徐波 束昱 赵克伟 张振鹏 黄继军 靳俊伟 林亚杰 欧阳康淼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局部修订说明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基本规定
- 4 规划
- 4.1 一般规定
- 4.2 平面布局
- 4.3 断面
- 4.4 位置
- 5 总体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2 空间设计
- 5.3 断面设计
- 5.4 节点设计
- 6 管线设计
- 6.1 一般规定
- 6.2 给水、再生水管道
- 6.3 排水管渠
- 6.4 天然气管道
- 6.5 热力管道
- 6.6 电力电缆
- 6.7 通信线缆
- 7 附属设施设计
- 7.1 消防系统
- 7.2 通风系统
- 7.3 供电系统
- 7.4 照明系统
- 7.5 监控与报警系统
- 7.6 排水系统
- 7.7 标识系统
- 8 结构设计
- 8.1 一般规定
- 8.2 材料
- 8.3 结构上的作用
- 8.4 现浇混凝土综合管廊结构
- 8.5 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
- 8.6 构造要求
- 9 施工及验收
- 9.1 一般规定
- 9.2 基础工程
- 9.3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 9.4 预制拼装钢筋混凝土结构
- 9.5 预应力工程
- 9.6 砌体结构
- 9.7 附属工程
- 9.8 管线
- 10 维护管理
- 10.1 维护
- 10.2 资料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