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6 强夯地基
4.6.1 施工前应检查夯锤重量、尺寸,落距控制手段,排水设施及被夯地基的土质。
4.6.2 施工中应检查落距、夯击遍数、夯点位置、夯击范围。
4.6.3 施工结束后,检查被夯地基的强度并进行承载力检验。
4.6.4 强夯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6.4的规定。
4.6.2 施工中应检查落距、夯击遍数、夯点位置、夯击范围。
4.6.3 施工结束后,检查被夯地基的强度并进行承载力检验。
4.6.4 强夯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6.4的规定。
表4.6.4 强夯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条文说明
4.6.1 为避免强夯振动对周边设施的影响,施工前必须对附近建筑物进行调查,必要时采取相应的防振或隔振措施,影响范围约10~15m。施工时应由邻近建筑物开始夯击逐渐向远处移动。
4.6.2 如无经验,宜先试夯取得各类施工参数后再正式施工。对透水性差、含水量高的土层,前后两遍夯击应有一定间歇期,一般2~4周。夯点超出需加固的范围为加固深度的1/2—1/3,且不小于3m。施工时要有排水措施。
4.6.4 质量检验应在夯后一定的间歇期之后进行,一般为两星期。
4.6.2 如无经验,宜先试夯取得各类施工参数后再正式施工。对透水性差、含水量高的土层,前后两遍夯击应有一定间歇期,一般2~4周。夯点超出需加固的范围为加固深度的1/2—1/3,且不小于3m。施工时要有排水措施。
4.6.4 质量检验应在夯后一定的间歇期之后进行,一般为两星期。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地基
- 4.1 一般规定
- 4.2 灰土地基
- 4.3 砂和砂石地基
- 4.4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
- 4.5 粉煤灰地基
- 4.6 强夯地基
- 4.7 注浆地基
- 4.8 预压地基
- 4.9 振冲地基
- 4.10 高压喷射注浆地基
- 4.11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
- 4.12 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
- 4.13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
- 4.14 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
- 4.15 砂桩地基
- 5 桩基础
- 5.1 一般规定
- 5.2 静力压桩
- 5.3 先张法预应力管桩
- 5.4 混凝土预制桩
- 5.5 钢桩
- 5.6 混凝土灌注桩
- 6 土方工程
- 6.1 一般规定
- 6.2 土方开挖
- 6.3 土方回填
- 7 基坑工程
- 7.1 一般规定
- 7.2 排桩墙支护工程
- 7.3 水泥土桩墙支护工程
- 7.4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
- 7.5 钢或混凝土支撑系统
- 7.6 地下连续墙
- 7.7 沉井与沉箱
- 7.8 降水与排水
- 8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 附录A 地基与基础施工勘察要点
- 附录B 塑料排水带的性质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