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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土方回填


6.3.1 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6.3.2 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6.3.3 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表6.3.3的规定。
6.3.3 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6.3.4 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表6.3.4的规定。
6.3.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条文说明
6.3.3 填方工程的施工参数如每层填筑厚度,压实遍数及压实系数对重要工程均应做现场试验后确定,或由设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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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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