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4.3 施工


14.3.1 刚性桩复合地基中刚性桩的施工,可根据现场条件及工程特点选用振动沉管灌注成桩、长螺旋钻与管内泵压混合料灌注成桩、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成桩、锤击与静压预制成桩。当软土较厚且布桩较密,或周边环境有严格要求时,不宜选用振动沉管灌注成桩法。
14.3.2 各种成桩工艺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在室内进行配合比试验,施工时应按配合比配置混合料。
    2 沉管灌注成桩施工拔管速度应匀速,宜控制在1.5m/min~2m/min,遇淤泥或淤泥质土时,拔管速度应取低值。
    3 桩顶超灌高度不应小于0.5m。
    4 成桩过程中,应抽样做混合料试块,每台机械一天应做一组(3块)试块,进行标准养护,并应测定其立方体抗压强度。
14.3.3 挖土和截桩时应注意对桩体及桩间土的保护,不得造成桩体开裂、桩间土扰动等。
14.3.4 垫层铺设宜采用静力压实法,当基础底面下桩间土的含水量较小时,也可采用动力夯实法,夯实后的垫层厚度与虚铺厚度的比值不得大于0.9。
14.3.5 施工桩体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对满堂布桩基础,桩位允许偏差为桩径的0.40倍;对条形基础,桩位允许偏差为桩径的0.25倍;对单排布桩桩位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有关规定。
14.3.6 当周边环境对变形有严格要求时,成桩过程应采取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的措施。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复合地基技术规范 GB/T50783-2012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