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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电气设施布置
6.5.1 电气设施布置应根据抗震设防烈度、场地条件和其他环境条件,并结合电气总布置及运行、检修条件,通过技术经济分析确定。
6.5.2 当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电气设施布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1 电压为110kV及以上的配电装置形式,不宜采用高型、半高型和双层屋内配电装置。
2 电压为110kV及以上的管型母线配电装置的管型母线,宜采用悬挂式结构。
3 电压为110kV及以上的高压设备,当满足本规范第6.4.1条抗震强度验证试验要求时,可按照产品形态要求进行布置。
6.5.3 当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容补偿装置的电容器平台宜采用悬挂式结构。
6.5.4 当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干式空心电抗器不宜采用三相垂直布置。
6.5.1 本条提出了地震区电气设施布置总的要求。
6.5.2 以往认为地震烈度为8 度及以下,配电装置损坏较少。但在汶川地震中,震后实测最高烈度高达11度,其影响范围内多个地区的地震烈度在6度以上,在地震烈度达到8度及以上变电站中,电气设备损坏情况较严重,部分变电站的双端口断路器由于上部重量较大,在地震中瓷柱受到地震冲击而断裂(安县220kV变电站内所有LW6型断路器均断裂损坏),有些隔离开关的瓷柱也发生断裂,电流互感器底座与套管连接处出现漏油,少量避雷器因头部均压环较大发生瓷柱折断,部分变电站的变压器本体因体积大、重心高受到震动冲击后瓷套破裂、渗漏,有4座220kV变电站及3座110kV 变电站的主变压器受到冲击后本体固定螺栓剪断,发生位移,这些设备损坏后导致四川省电力公司内110kV 以上变电站停运80座,线路停运168条,甘肃省电力公司内110kV 以上变电站停运4 座,停运线路7 条,陕西省电力公司内110kV以上变电站停运6座,停运线路6条,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对于110kV 的变电站,选择中型布置就可以提高相应的抗震能力,其相应的代价远小于地震所带来的损失,因此适当的提高110kV 变电站的抗震设计标准是完全必要的。
1 在汶川及唐山地震的震害中,有许多电气设备因房屋倒塌而被砸坏,甚至有些屋内配电装置室倒塌而砸毁了室内所有的电气设备(安县变电站高压配电室完全倒塌,室内设备全部毁坏),而屋外配电装置的电气设备的震害则比屋内配电装置轻得多。特别是屋外的变电构架损坏较轻,甚至无损坏,即使损坏部分修复也比较方便,而屋内配电装置修复困难,周期长,影响震后恢复供电的速度。屋外配电装置的中型布置方案比高型、半高型布置方案的抗震性能好,唐山地震的震害已说明这一点。例如陡河发电厂的220kV屋外半高型配电装置中,安装在标高为13.4m处的ZS-220/400型棒式支柱绝缘子共6 只,唐山地震时折断5只,而安装在2.5m高支架上的9只同型号棒式支柱绝缘子则均未损坏。另外,高型、半高型配电装置由于设备上、下两层布置,当上层设备损坏后掉下来往往会打坏下层设备,带来次生灾害。如陡河发电厂的220kV 半高型配电装置中上层一组隔离开关瓷柱折断后,掉下来打坏了下层安装的抗震性能较好的SF6落地罐式断路器的瓷套管就是一例。再者,由于高型、半高型布置的部分设备间连线或引下线较长,地震时导线的摇摆力比较大,故容易拉坏设备。
2 支持式管型母线配电装置,由于棒式支柱绝缘子抗震性能较差,是一个薄弱环节,管型母线在地震力的作用下将使支柱绝缘子的内应力增加,同时由于管型母线在地震力时容易发生共振,故地震时支柱母线的棒式支柱绝缘子易折断并使母线损坏。如吕家坨变电站一相铝管母线在唐山地震中就是由于棒式支柱绝缘子折断而造成落地损坏的;而在汶川地震中,有多个变电站的110kV硬母线支柱绝缘子在地震作用下从上部或根部被剪断,采用悬吊式的母线基本完好。在现行行业标准《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352中,也要求110kV及以上配电装置当地震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母线采用悬吊式,因此本次将其修改为8度及以上。
3 对于可满足带支架进行试验的产品,其形态已经可以满足抗震的要求,在安装时可按照产品的说明进行安装。
6.5.3 110kV及以上电容补偿装置的电容器平台和设备平台,本身自重较大,再加上电容器和设备的重量,总重量很大,若采用支持式,支柱绝缘子强度很难满足抗震强度要求,以采用悬挂式为宜。
6.5.4 干式空心电抗器三相垂直布置时,其质量大、重心高,在8度及以上地震作用时,支柱绝缘子将可能损坏,造成电抗器倾倒摔坏,故作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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