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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试验过程及结果


8.3.1 试验开始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1 量测试件的实际尺寸和变形情况,并检查试件的表面,在试件上标出已有的裂缝和缺陷;
      2 根据试验方案安装试件、加载设备和量测仪器仪表,对试件进行预加载,并对测试设备进行调试;
      3 计算各级临界试验荷载值及检验指标的预估值,作为试验分级加载和现象观测的依据。
8.3.2 使用状态试验应按本标准第5. 3.3条、第5.3.4条的规定分级加载至各级临界试验荷载值,观察各种试验现象,并对比各检验指标的实测值、预估值及允许值,判断试件是否满足挠度检验、抗裂或裂缝宽度检验等性能要求。
8.3.3 预制构件进行挠度检验时,应在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下持荷结束时量测试件的变形,将扣除支座沉降、试件自重和加载设备重量的影响,并按加载模式进行修正后的挠度作为挠度检验实测值  。
8.3.4 预制构件的抗裂检验系数实测值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8.3.5 预制构件进行裂缝宽度检验时,应在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下持荷结束时量测最大裂缝的宽度,并取量测结果的最大值作为最大裂缝宽度实测值  
8.3.6 对试件进行承载力检验时,应按本标准第5.3.3条的规定分级进行加载,当试件出现本标准表7.3.3所列的任一种承载力标志(第i种)时,即认为该试件已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停止加载,并按本标准第5.3. 5条的规定取相应的试验荷载值作为承载力检验荷载实测值  。如加载至最大的临界试验荷载值,仍未出现任何承载力标志,则应停止加载并判定试件满足承载力要求。
8.3.7 试件的承载力检验系数实测值  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条文说明
    本节主要针对预制构件产品合格性检验的加载试验过程及结果,型式检验和首件检验可按照实验室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合格性检验的指标和判断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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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GB/T5015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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