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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电站辅助设备
5.4.1 电站辅助设备应包括:油、气、水系统以及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暖通与消防设备。
5.4.2 油、气、水系统检测与评价对象应包括:油系统的油泵、滤油机、油罐、油管和阀门;气系统的空压机、储气罐、输气管和阀门;水系统的水源、水泵、水位传感和示流装置。
5.4.3 油、气、水系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油、气、水系统管路渗漏情况,着色是否符合要求。
2 测控元件工作是否正常。
3 油处理室环境是否整洁,防火措施是否到位。
4 技术供水是否可靠。
5 空压机工作是否正常,真空补气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6 油泵、水泵、气泵及其控制箱工作是否正常。
5.4.4 油、气、水系统测试应包括:各类油泵、水泵、气泵的启、停压力和相应自动化元件性能的测试。
5.4.5 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消防设备等属于特种设备,应定期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测与评价,本规范仅从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上进行评价。
5.4.6 油、气、水系统的安全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B第B.3.4条的规定评定。
油、气、水管路根据不同作用应进行颜色的区别:进油管红色,排油管黄色,进水管天蓝色,排水管墨绿色,气管白色,消防水管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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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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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和电站辅助设备
- 5.1 水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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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电站辅助设备
- 6 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和电气设备
- 6.1 发电机
- 6.2 励磁系统
- 6.3 电气一次设备
- 6.4 电气二次设备
- 7 安全运行管理
- 8 综合评价
- 附录A 小型水电站安全检测与评价单元划分表
- 附录B 小型水电站安全等级评定标准
- B.1 水库及水工建筑物
- B.2 金属结构
- B.3 机电设备
- B.4 安全运行管理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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