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7.4 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法


7.4.1 抽样检验标准的选取
7.4.1.1 对于连续进行生产且生产过程稳定的产品按照GB/T 2828.1-2003进行一次抽样检验。接收质量限(AQL)应不低于0.40,一般检验水平为Ⅱ。
7.4.1.2 对于非连续生产的产品按照GB/T 15239的模式A进行抽样检验。极限质量(LQ)不应低于12.5。
7.4.1.3 产品型号和标志名称各异的产品应分别作为一个检验批。
7.4.2 抽样方法
     采用GB/T 10111规定的方法利用随机数骰子随机抽取样品。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已作废】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XF480.1-2004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