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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导体选择及线路敷设
7.5.1 配电导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电缆或电线;
2 当采用硬母线敷设且直线段长度大于80m时,应每50m设置伸缩节;
3 在电缆桥架、电缆槽盒内敷设的缆线在引进、引出和转弯处,应在长度上留有余量;
4 接地线应采取防止地震时被切断的措施。
7.5.2 缆线穿管敷设时宜采用弹性和延性较好的管材。
7.5.3 引入建筑物的电气管路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进口处应采用挠性线管或采取其他抗震措施;
2 当进户井贴邻建筑物设置时,缆线应在井中留有余量;
3 进户套管与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7.5.4 电气管路不宜穿越抗震缝,当必须穿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金属导管、刚性塑料导管敷设时宜靠近建筑物下部穿越,且在抗震缝两侧应各设置一个柔性管接头;
2 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在抗震缝两侧应设置伸缩节;
3 抗震缝的两端应设置抗震支撑节点并与结构可靠连接。
7.5.5 电气管路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线路采用金属导管、刚性塑料导管、电缆梯架或电缆槽盒敷设时,应使用刚性托架或支架固定,不宜使用吊架。当必须使用吊架时,应安装横向防晃吊架;
2 当金属导管、刚性塑料导管、电缆梯架或电缆槽盒穿越防火分区时,其缝隙应采用柔性防火封堵材料封墙,并应在贯穿部位附近设置抗震支撑;
3 金属导管、刚性塑料导管的直线段部分每隔30m应设置伸缩节。
7.5.6 配电装置至用电设备间连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软导体;
2 可采用穿金属导管、刚性塑料导管敷设时,进口处应转为挠性线管过渡;
3 当采用电缆梯架或电缆槽盒敷设时,进口处应转为挠性线管过渡。
条文说明
7.5.1 电线、电缆、接地线敷设时,应有一定的伸缩余量,防止地震时被切断影响电力恢复及人身安全。
7.5.3 地震时要考虑建筑物和地基发生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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