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6 通风排烟散热装置
6.6.1 燃烧训练室应设置通风排烟系统,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换气、排烟和散热功能。通风排烟系统应保证燃烧训练室内换气次数不小于1次/min。
6.6.2 通风排烟系统应保证燃烧训练室内能见度2m~10m条件下的排烟时间不超过3min。
6.6.3 应在燃烧训练室墙壁的上部、下部以及容易积聚可燃气体的部位设置通风风机。
6.6.4 燃烧训练室内应具有足够的空气保证燃料完全燃烧。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顶部
- 上一节:6.5 燃料供给装置
- 下一节:6.7 控制装置及控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