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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主要部件检查试验


6.2.1 目的
       检查探测器主要部件性能。
6.2.2 要求
       探测器的主要部件性能应符合5.2条要求。
6.2.3 方法
6.2.3.1 检查并记录指示灯的用法、颜色标识、可见程度及功能标注情况。
6.2.3.2 检查并记录探测器各开关、按键功能标注情况。
6.2.3.3 检查并记录各继电器。
6.2.3.4 检查并记录三防情况。
6.2.3.5 使探测器处于报警状态,测量并记录探侧器声报警信号的声压级,然后使探测器供电电压降至85%额定电压,观察并记录探测器声报警情况。
6.2.3.6 检查探测器的外壳,并测量难燃材料外壳的氧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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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2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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