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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船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255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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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机动性能
4.5.1 4级和4级以上的消防船应设置双主机、双推进器。
4.5.2 消防船在停靠码头、靠近灾船和灭火过程中为调整船位低速航行时,必须具有足够的机动性。
4.5.3 在驾驶室内应能对主机和消防泵的运行进行控制。由主机驱动的消防泵,其传动装置的离合或换档操作应可靠、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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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航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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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消防炮喷射时的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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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级别
4 消防性能要求
4.1 一般要求
4.2 灭火能力
4.3 消防装备
4.4 航速
4.5 机动性能
4.6 消防炮喷射时的稳性
4.7 消防炮喷射时的定位性能
4.8 连续消防作业能力
4.9 消防照明与通讯
4.10 消防船驾驶室和消防控制中心
5 试验方法
5.1 消防装备试验
5.2 消防喷射时的稳性试验
5.3 消防喷射时的定位性能试验
5.4 消防供水系统连续工作试验
5.5 照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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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船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255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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