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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消防照明与通讯
4.9.1 消防船应设置固定式和移动式照明设备。
4.9.3 5级和5级以上的消防船的主机机舱与消防站(台)的联络应设置双通路双向通讯系统。
5级和5级以上的消防船必须装置两个探照灯,照射距离不得小于250m,且250m处的照度不小于50lx,照射直径不小于11m。
移动式照明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照明设备,可移动的距离应不小于30m。
4.9.2 消防船的通讯设备应包括:船载无线电台一台,其发射功率不得小于10w;便携式(或袖珍式)无线电台和头盔台的数量根据需要设置。移动式照明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照明设备,可移动的距离应不小于30m。
4.9.3 5级和5级以上的消防船的主机机舱与消防站(台)的联络应设置双通路双向通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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