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饮食建筑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design of dietetic buildings
JGJ 64-2017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8年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62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饮食建筑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饮食建筑设计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64-2017,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4.3.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 64-89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31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建筑设备。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并明确了标准的不适用范围;2.补充和修订了建筑设计及建筑设备等部分的相关内容;3.增加了术语。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5号,邮编:110006)。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
中国烹饪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陈志新 王洪礼 乔博 涂正纯 马友才 熊江 戴志中 刘彦君 武晓勇 戴蕾 胡望社 冯恩援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车学娅 李子萍 任向东 徐宏庆 沈育祥 杨适伟 曹辉 包大跃 秦东智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 64-2017,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年7月31日以第1620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是在《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 64-89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辽宁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主要起草人员是陈式桐、陈瑞璜、谭永凤、贾树学、赵先智、李兴林、李冠儒、王旭太。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饮食建筑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原规范实施以来我国饮食建筑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调查研究取得了饮食建筑设计的重要技术参数。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饮食建筑设计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