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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产品标记
耐火电缆用耐火标记、耐火级别标记、材料及结构标记、额定电压、导体标称截面积和执行标准等6项进行标记。
产品表示示例:
a)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耐火电力电缆,其耐火级别I级,额定电压0.6/1kV,3芯,标称截面积95mm²,1芯,标称截面积50mm²和执行标准GA306.2-2007,表示为:NH-I-YJY-0.6/1kV-3×95+1×50-GA 306.2-2007
b)铜芯聚氯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耐火控制电缆,其耐火级别ⅢA级,额定电压450/750V,4芯,标称截面积6mm²和执行标准GA306.2-2007,表示为:NH-ⅢA-KVV22-450/750V-4×6-GA 306.2-2007
b)铜芯聚氯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耐火控制电缆,其耐火级别ⅢA级,额定电压450/750V,4芯,标称截面积6mm²和执行标准GA306.2-2007,表示为:NH-ⅢA-KVV22-450/750V-4×6-GA 306.2-2007
c)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耐火电缆,其耐火级别Ⅳ级,额定电压为300/500V,2芯,标称截面积6mm²和执行标准GA306.2-2007,表示为:NH-IV-BVV-300/500 V-2×6-GA 306.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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