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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判定原则
7.4.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均符合下列要求时,产品方能出厂:
a)额定电压0.6/1kV及以上塑料绝缘耐火电力电缆应符合GB/T12706.1和本部分的规定要求;
b)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塑料绝缘耐火控制电缆应符合GB9330.2和本部分的规定要求;
c)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交联聚烯烃绝缘耐火控制电缆应符合JB/T10491.2~10491.4和本部分的规定要求;
b)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塑料绝缘耐火控制电缆应符合GB9330.2和本部分的规定要求;
c)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交联聚烯烃绝缘耐火控制电缆应符合JB/T10491.2~10491.4和本部分的规定要求;
d)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塑料绝缘耐火电缆应符合GB5023.3~5023.7或JB8734.2~8734.5和本部分的规定要求。
7.4.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均符合第5章规定的技术要求时,方可判定该产品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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