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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密封性能试验


7.4.1 称重法
    将推车式灭火器(或贮气瓶)称出质量,然后放置在室内常温下。分别在第30天、90天、120天复称质量。试验用称重仪器的误差不应大于被称推车式灭火器的额定充装量的千分之一。
7.4.2 测压法
    将推车式灭火器(或贮气瓶)放置在20℃±2℃环境中24h后,测出其内压,然后放置在室内常温下。分别在第30天、90天、120天后,再放置在20℃±2℃环境中24h后,测出其内压。压力测量仪的精度不应低于0.4级,量程应满足被测压力的要求。
7.4.3 浸水法
    将推车贮压式灭火器(或贮气瓶)的车架、喷射软管等附件卸下后,浸没在水温不低于5℃(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或贮气瓶浸没在水温)的清水槽中,保持30min,并注意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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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车式灭火器 GB8109-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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