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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再充装说明


    在推车式灭火器的标志上应有包括“一经使用应立即再充装”或相当的声明。
    在推车式灭火器上的再充装说明应阐明:再充装的灭火剂和质量,驱动气体压力或一个已符合要求充装的贮气瓶或钢瓶的应用;提及应采用生产厂规定的再充装推车式灭火器的要求和技术的维修说明;在再充装的推车式灭火器上只能使用生产厂的替换件。另外,作为替代该详细的再充装说明,则可以指示用户返回推车式灭火器到销售点或生产厂去再充装,并可以写上“根据维修手册xxxx号返回委托的充装点作再充装”等类似的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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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车式灭火器 GB8109-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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