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3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5.3.1 贯彻执行消防、文物等法律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5.3.2 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其他各项工作统筹安排,批准实施消防工作计划。
5.3.3 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3.4 组织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3.5 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6 根据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和装备。
5.3.7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实施演练。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XF/T1463-2018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