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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功能改变的建筑局部改造


    下列内容可适用原标准:
表2.7 功能改变的建筑局部改造可执行原标准的情形
表2.7 功能改变的建筑局部改造可执行原标准的情形
    注:消防设施设置依据改造后的建筑整体功能情况按国家现行标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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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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