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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问题解答


3.1、超8米的厂房只能用湿式吗?或者说干式、预作用只适用于净高不超8米的场所?
    答:可以这样理解,第5.0.2条是湿式系统的参数,《喷规》第5.0.10条、第5.0.11条对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的参数有规定,但仅针对不超过8米的场所。
3.2、最大净空高度超过8m 的超级市场采用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应按本规范第5.0.4条和第5.0.5条的规定执行,不可以采用特殊应用喷头?
    答:是的,根据《喷规》第5.0.3条规定,不可以采用规范第5.0.6条特殊应用喷头。
3.3、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的充气作用有什么不同?
    答:
    (1)干式系统可充气,充气作用是监测管网系统的严密性。预作用系统也充气,单连锁作用是监测管网系统的严密性,双连锁还有防误充水作用,平时严禁管道误充水的场所,比如冷库适合设双连锁预作用系统。
    (2)启动方式不同,详《喷规》第4.1.3条。
    (3)双连锁预作用系统作用面积要1.3倍,详《喷规》第5.0.11条。
3.4 某个展厅项目设有自喷,既有通透性吊顶(不小于70%),又是双连锁预作用系统,喷水强度、作用面积、流量如何确定?
    答:按《喷规》第5.0.13条,通透性吊顶(不小于70%)场所其喷水强度按本规范规定值1.3倍。按第5.0.11条,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控制预作用装置时,作用面积按本规范规定值1.3倍。系统流量需要按第9.1.3条计算确定。
3.5、《喷规》5.0.4 条、 5.0.5 条、 5.0.6 条设计参数均不同,如何选择?
    答:仓库设计要了解火灾危险等级、储存方式、储物高度、最大净空高度、是否发泡等信息。《喷规》第5.0.4条适用于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第5.0.5条适用于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第5.0.6条适用于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当仓库不适用第5.0.5条、第5.0.6条的限定时,只能按照第5.0.4条确定设计参数,具体可参照《喷规图集》。
3.6、如最大净空高度或最大储物高度超过《喷规》5.0.5 条规定,除遵从《喷规》5.0.8 条在货架内置洒水喷头外,仓库顶板下布置的喷头按哪个条文执行?
    答:规范不推荐采用顶板下布置ESFR 喷头十货架内置喷头的布置方式,当在货架内设喷头时,顶板下布置的喷头应按《喷规》5.0.4条规定执行。
3.7、机械车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作用面积、喷水强度等如何确定?
    答:机械车库应按《喷规》第5.0.1条确定作用面积及喷水强度,并按第9.1.3条计算顶板下及车架内喷头的流量之和。
3.8、车架内的侧喷头是否可以采用K=80 直立、水平边墙型喷头?喷头最小工作压力多大? 二层、三层车架内的喷头数量如何计算?
    答:(1)可采用K=80水平边墙型喷头,喷头最小工作压力不小于0.20MPa;也可采用K=115水平边墙型喷头,喷头最小工作压力不小于0.10MPa。
    (2)参照《喷规》第5.0.8条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手册》第4.12.2节,可按两层车架内喷头6个,三层车架内喷头12个计算。
3.9、《喷规》第5.0.2 条,保护高度8~12m 的喷头参数取消了,用什么喷头?
    答:采用K≥115喷头或非仓库特殊应用喷头,详《喷规》表6.1.1。
3.10、是否同一场所既可以采用普通喷头,又可以采用扩大覆盖面积喷头,只要喷头响应时间(RTI)相同即可?
    答:是的。
3.11、《喷规》确定的喷水强度12、14、15、16、16.5、18、18.5、20.5、22、24.5、28.5、32.5、34.5 是否与特定的喷头关联?K=161、202、242、363 的大流量喷头如何应用?
    答:喷头按《喷规》第5.0.4条、第5.0.5条、第5.0.6条、第6.1.1条选用,喷水强度24.5以上应采用K=161及以上喷头,喷水强度32.5应采用K=242,363喷头。
3.12、住宅设喷淋要采用家用喷头吗?
    答:家用喷头是适用于住宅建筑和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具有独特的喷洒性能和布水特点的一种快速响应洒水喷头,住宅、宿舍、公寓等建筑建议采用家用喷头。
3.13、车库4.0m~4.2m 井字梁,可否设1 个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答:可以。按《喷规》第7.1.4条: 直立型、下垂型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应采用正方形布置,其布置间距不应大于4.2m,且不应小于2.4m。
3.14、通透格栅的孔隙率小于70%,是否上下层均设喷头?要考虑集热吗?
    答:如通透格栅天花内有可燃物,净空大于800mm,要设上下层喷头。通透格栅下层喷头要设挡水板。
3.15、防护冷却水幕和防护冷却系统均可用于冷却防火卷帘和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在设计中如何选用?
    答:(1)按《喷规》第5.0.14条、第5.0.15条,防护冷却水幕为开式系统,不限制喷水点安装高度。防护冷却系统为闭式系统,喷头设置高度不应超过8m,系统应独立设置。
    (2)两者设计流量计算方法不同,防护冷却水幕设计流量计算见《喷规》第9.1.3条,防护冷却系统设计流量计算见《喷规》第9.1.4条。
3.16、保护玻璃的防护冷却喷头是否要考虑集热?能否设集热罩?
    答:闭式喷头要考虑集热,喷头安装高度不超8米,喷头与顶板距离按《喷规》第7.1.15条要求。按《喷规》第7.1.10条,仅在货架和排管的孔洞、缝隙上方设挡水板,不应采用挡水板作为辅助喷头启动的方式。
3.17、报警阀可承受工作压力是1.6MPa,根据《水消规》第6.2.1 条第3 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6MPa 或者喷头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20MPa应分区供水, 按《喷规》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MPa,那么报警阀后管道允许最大压力是1.60MPa 或是1.20MPa?
    答:按《水消规》第6.2.1条,喷淋配水主管工作压力不大于1.6MPa,喷头工作压力不大于1.2MPa。
3.1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稳压泵设计压力按《水消规》第5.3.3 条和《消防给水稳压设备选用与安装图集》执行,仅维持准工作状态的静水压力大于0.15MPa即可,无需大于主泵设计压力?
    答:是的,按《水消规》第5.3.3条确定。
3.19、建筑物内存在不同的危险等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有30L/S 和60L/S的不同工况且分别设置湿式报警阀,这时稳压泵设计流量该如何合理取值?
    答:按《水消规》第5.3.2条,满足系统正常泄漏量和系统自动启动流量的要求,可按《消防给水稳压设备选用与安装图集》执行。
3.20、住宅建筑地下室自行车库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哪个危险等级?
    答:建议按中危险级I级设计。
3.21、《喷规》8.0.6 条:“系统中直径等于或大于100mm的管道,应分段采用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是否喷淋管径小于100mm的喷淋管道可采用螺纹连接,而不需卡箍连接?
    答:是的,按《喷规》8.0.6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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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问题解答(穗勘设协字〔2019〕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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